<< 出埃及記 1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9:13-14
    如果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可以使他們成為聖潔,身體潔淨,何況基督的血呢?他藉著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他的血不是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使我們可以事奉永活的神嗎?
  • 彼得前書 1:18-19
    因為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先傳下的妄行,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而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就像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
  • 瑪拉基書 1:14
    萬軍之耶和華說:“凡以家畜中公的許了願,卻又詭詐地拿有殘疾的獻給主,那人當受咒詛;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敬畏的。”
  • 希伯來書 7:26
    這樣的一位大祭司,對我們本是合適的。他是聖潔、沒有邪惡、沒有玷污、從罪人中分別出來、高過眾天的。
  • 利未記 23:12
    你們搖禾捆的時候,要把一隻一歲、沒有瑕疵的公綿羊作燔祭獻給耶和華。
  • 利未記 22:18-24
    “你要告訴亞倫和亞倫的兒子,以及所有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任何以色列家的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奉獻供物的時候,無論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給耶和華的燔祭,就要把沒有殘疾的公牛,或公綿羊,或公山羊獻上,才蒙悅納。有殘疾的,你們都不可獻上,因為這是不蒙悅納的。人若是為了還願,或是甘心把牛羊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總要獻上一隻完全、沒有任何瑕疵的祭物,才蒙悅納。瞎眼、折傷、殘廢、傷口潰瘍、長癬或生疹的牲畜,你們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不可把這些當作火祭放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無論是公牛或是綿羊羔,如果肢體畸形或有缺陷的,你可以作甘心祭獻上;如果作還願祭獻上,就不蒙悅納。內臟損傷、壓碎、破裂,或割掉的,你們都不可獻與耶和華;在你們將來居住的地方,你們不可行這樣的事;
  • 利未記 1:10
    “人的供物若是獻羊作燔祭,不論是綿羊或是山羊,總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
  • 申命記 17:1
    “有殘疾,或有甚麼缺點的牛羊,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的神所憎惡的。
  • 利未記 1:3
    他的供物若是獻牛作燔祭,就要把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牽到會幕門口,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 瑪拉基書 1:7-8
    “你們把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你們竟說:‘我們怎樣污穢了你的壇呢?’因你們以為耶和華的桌子是可以藐視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把瞎眼的獻為祭,這不是惡嗎?你們把瘸腿的和有病的獻上,這不是罪嗎?你把這樣的禮物獻給你的省長,他會喜歡你或是悅納你的禮物嗎?”
  • 撒母耳記上 13:1
    掃羅登基的時候年三十歲,作了以色列王四十二年(原文缺完整的年數,這裡是按《七十士譯本》加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