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1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3:18
    祭我之牲、其血勿和酵餅而獻、其脂勿留於明日。
  • 出埃及記 34:25
    祭我之牲、其血勿和酵餅而獻、逾越羔勿留於明日。
  • 利未記 22:30
    即於所獻之日食之、勿留於明日、我耶和華所禁、
  • 出埃及記 29:34
    如以肉與餅、留於明晨則勿食、必爇以火、蓋聖物也。
  • 申命記 16:4-5
    七日間、爾之四境、毋存其酵、節之首日薄暮、爾之胙肉、毋留於明晨。爾上帝耶和華所賜之邑、毋得隨在獻其踰越節羔、
  • 利未記 7:15-17
    獻牲以酬恩、其肉必當日食之、勿留於明日。如所獻之祭、由心所願、傾誠樂輸、則當日必食之、其餘明日亦可食。祭肉有餘、留至三日、必爇以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