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1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3:18
    「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上,也不可將我節期中祭牲的脂肪留到早晨。
  • 出埃及記 34:25
    「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上。逾越節的祭牲也不可留到早晨。
  • 利未記 22:30
    要在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 出埃及記 29:34
    那聖職禮所獻的肉或餅,若有剩餘留到早晨,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再吃,因為這是聖物。
  • 申命記 16:4-5
    在你全境內,七日不可見到酵母。第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你不可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任何一座城裏,獻逾越節的祭,
  • 利未記 7:15-17
    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的肉,要在獻祭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所獻的是還願祭或甘心祭,要在獻祭當天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第三天,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