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1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3:18
    “你不可把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也不可把我節日祭牲的脂油留過夜到早晨。
  • 出埃及記 34:25
    “你不可把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逾越節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
  • 利未記 22:30
    祭肉要當天吃完,一點都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 出埃及記 29:34
    授聖職的時候所獻的肉和餅,如果有一點留到早晨,你要把留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 申命記 16:4-5
    七天之內,在你的全境不可見有酵。第一天晚上你獻的祭肉,一點也不可剩下,留到早晨。你不能在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任何一座城裡,宰殺逾越節的祭牲;
  • 利未記 7:15-17
    “為感恩而獻的平安祭的肉,只能在獻祭那日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他獻的供物若是還願祭,或是甘心祭,獻祭那日可以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還剩下的祭肉,到了第三天,就要用火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