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1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3:18
    「不可把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起獻給我,也不可把祭牲的脂肪留到第二天早晨。
  • 出埃及記 34:25
    「不可把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起獻給我。逾越節的祭物也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
  • 利未記 22:30
    要當天吃完祭物,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我是耶和華。
  • 出埃及記 29:34
    若有授聖職時的肉或餅留到早上,就要燒掉,不可再吃,因為這些都是聖物。
  • 申命記 16:4-5
    那七天之內,你們境內不可有酵母。第一天傍晚獻的祭肉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各城中,你們不可隨便獻逾越節的祭牲,
  • 利未記 7:15-17
    至於祭牲的肉,要在獻祭的當天吃完,不可留到次日早晨。如果是自願獻的或為了還願而獻的祭物,要在當天吃祭肉,剩下的可以留到第二天吃。但到第三天,必須燒掉剩下的祭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