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记 1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记 23:18
    “不可把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饼一起献给我,也不可把祭牲的脂肪留到第二天早晨。
  • 出埃及记 34:25
    “不可把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饼一起献给我。逾越节的祭物也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
  • 利未记 22:30
    要当天吃完祭物,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我是耶和华。
  • 出埃及记 29:34
    若有授圣职时的肉或饼留到早上,就要烧掉,不可再吃,因为这些都是圣物。
  • 申命记 16:4-5
    那七天之内,你们境内不可有酵母。第一天傍晚献的祭肉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将要赐给你们的各城中,你们不可随便献逾越节的祭牲,
  • 利未记 7:15-17
    至于祭牲的肉,要在献祭的当天吃完,不可留到次日早晨。如果是自愿献的或为了还愿而献的祭物,要在当天吃祭肉,剩下的可以留到第二天吃。但到第三天,必须烧掉剩下的祭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