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弗所書 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書 3:9
    且光照眾人、皆知此奧妙何如、即歷世以來、藏於藉耶穌基督有原文抄本無藉耶穌基督句創造萬物之天主心內之奧妙、
  • 加拉太書 1:12
    蓋未受之於人、亦未學之、乃耶穌基督默示我者也、
  • 羅馬書 16:25
    惟天主能堅爾曹、循我所宣之福音、所傳耶穌基督之道、即按所顯示亙古以來隱秘之奧、
  • 使徒行傳 22:17
    後我返耶路撒冷、在聖殿祈禱、神遊象外、
  • 歌羅西書 1:26-27
    即歷世歷代隱秘之奧妙、今顯示於其聖徒者、此奧妙傳於異邦人中、蓋天主欲使聖徒知此奧妙之大榮此奧妙之大榮原文作此奧妙之榮之豐富何如、此奧妙即基督在爾中、使爾賴之可望得榮、
  • 以弗所書 3:4
    爾讀之、可知我明基督之奧妙、
  • 以弗所書 1:9-11
    且示我以其旨之奧妙、循其所定之美意、欲在期滿時、使萬物或在天或在地者、悉歸於一首、即基督、惟隨己意行萬事之主、循其旨預定我儕因基督而得嗣業、
  • 使徒行傳 22:21
    主謂我曰、往哉、我將遠遣爾就異邦人、○
  • 以弗所書 2:11-22
    故爾曹當記憶、爾按本身昔為異邦人、彼稱為受割禮之人、即身受手行之割禮者、譏爾曹未受割禮、當時爾與基督相離、在以色列民中無分、與所應許之諸約無與、無有所望、處世而無天主、今因基督耶穌、爾素為遠者、賴基督之血得近矣、基督使我儕得和、使二者為一、毀中隔之墻垣、彼以其身、廢冤仇之由、即教守儀文之律法、欲於己身使二者成為一新造之人、如是、使之得和、且以其十字架、使二者聯為一體、與天主復和、以冤仇消滅於己身、或作蓋以其十字架消滅冤仇使二者聯為一體與天主復和且來傳和平之福音、傳於爾遠者近者、蓋我二者由彼賴一聖神得近於天父、如此、爾曹不復為外人、不復為客旅、乃與聖徒為一邦、為天主一家之人、建造於使徒及先知之基、耶穌基督為屋隅之石、全屋賴彼而得聯絡、漸成主之聖殿、爾曹亦於其內同被建造、為天主藉聖神所居之室焉、
  • 哥林多前書 2:9-10
    如經載云、天主為愛之者所備之事、目未見、耳未聞、人心亦未念及也、惟天主以其神、示之於我、蓋聖神窮察萬事、及天主之深奧、
  • 使徒行傳 23:9
    眾大譟、屬法利賽教之經士、起而爭辯曰、我儕見此人無惡、若有鬼魂或天使與之言、我儕不可敵天主、
  • 羅馬書 11:25
    兄弟乎、我甚欲爾知此奧義、免爾自視為智、即以色列人有剛愎者、惟待眾異邦人歸誠、
  • 使徒行傳 26:15-19
    我曰、主為誰、主曰、我乃爾所窘逐之耶穌也、爾起而立、我特現於爾、欲選爾為我僕役、且為證者、可證爾所已見、及我將示爾之事、今我遣爾往就斯民、並異邦人、必拯爾脫其害、我遣爾為明其目、俾棄暗就光、離撒但之權、歸於天主、使其因信我而罪得赦、於諸聖徒中獲業、亞基帕王、是以我不違背天之顯示、
  • 以弗所書 1:17
    求我主耶穌基督之天主、榮耀之父、賜爾以智慧默示之神、使爾識主、
  • 加拉太書 1:16-19
    既悅以其子顯示於我、使我傳之於異邦人中、我遂不與世人世人原文作血肉謀、亦不上耶路撒冷、見先我為使徒者、乃往亞拉伯、後返大瑪色、越三年、始上耶路撒冷、見磯法、與之同居十五日、亦見主之兄雅各、其餘使徒、我皆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