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6: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2:30
    你要全心、全性、全意、全力,愛主你的神。’
  • 馬太福音 22:37
    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神。
  • 路加福音 10:27
    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力、全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 申命記 10:12
    “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的神向你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行在他的一切道路上,愛他,一心一意事奉耶和華你的神,
  • 申命記 30:6
    耶和華你的神必把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要你一心一意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 申命記 4:29
    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神;如果你一心一意尋找他,就必尋見。
  • 1約翰福音 5:3
  • 申命記 11:13
    “如果你們留心聽我今日吩咐你們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一心一意事奉他,
  • 列王紀下 23:25
    在他以前沒有王好像他按著摩西一切律法,全心、全性、全力歸向耶和華;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好像他的。
  • 馬可福音 12:33
    我們要用全心、全意、全力去愛他,並且要愛人如己,這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物好得多了。”
  • 約翰福音 14:20-21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是在我父裡面,你們是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那領受我的命令,並且遵守的,就是愛我的;愛我的,我父必定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
  • 哥林多後書 5:14-15
    原來基督的愛催逼著我們,因為我們斷定一個人替眾人死了,眾人就都死了。他替眾人死了,為的是要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著,卻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
  • 馬太福音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