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7: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35:31
    故意殺人的就是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去代替他的命;他必須被處死。
  • 利未記 24:17
    『人若打死人,必須被處死。
  • 出埃及記 20:13
    『不可殺人。
  • 出埃及記 21:12-14
    『擊打人以至於死的、必須被處死。若不是懷着惡意殺人,而是上帝交在他手中,我就給你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裏逃跑。人若任意待他的鄰舍,用詭計去殺他,你也要從我的壇那裏把他捉去處死。
  • 撒母耳記下 13:28
    押沙龍擺設了筵席、如同王的筵席;他吩咐僮僕說:『你們看暗嫩喝酒心裏高興的時候,我對你們說:「擊殺暗嫩」,你們便殺死他,不要懼怕;這不是我吩咐你們的麼?你們只管壯膽奮勇。』
  • 撒母耳記下 11:15-17
    信裏寫着說:『要派烏利亞到前面戰事劇烈的地方,你們便退到他後邊,讓他被擊殺而死。』當圍守那城的時候、約押知道哪裏有大力氣的人,便將烏利亞配置在哪裏。城裏的人出來,跟約押交戰;兵眾之中、大衛的僕人中有倒斃的,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 申命記 19:11-12
    『但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等着他,起來打他,擊打了他,以致他斃命死去;那殺人的若逃到一座這樣的城,他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從那裏將他拿來,交在報血仇者手中,他就必須死。
  • 撒母耳記下 20:9-10
    約押對亞瑪撒說:『我兄弟,你好啊!』就用右手抓住亞瑪撒的鬍子、要和他親嘴。亞瑪撒沒有提防約押手裏的刀,約押用刀刺入他的五臟,他的腸子流在地上,沒有再刺他,他就死了。約押和他的兄弟亞比篩往前追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
  • 撒母耳記下 12:9-12
    你為甚麼藐視永恆主的話,行他所看為壞的事;將赫人烏利亞用刀擊殺,而娶了他的妻做你的妻子,借亞捫人的刀去殺害他呢?現在呢、你既藐視了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做你的妻子,刀劍就永不離開你的家。」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來攻擊你;我必將你的妃嬪在你眼前賜給你的鄰舍;他必在這日光的鑒察下就和你的妃嬪同寢。你在暗中行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在日光之前行這報應。」』
  • 撒母耳記下 3:27
    押尼珥回到希伯崙,約押領他轉到城門的甕洞裏,彷彿要和他說機密話的樣子,就在那裏刺透他的五臟,他便死了:這是為他兄弟亞撒黑報血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