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7: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0:14
    人娶了妻、並娶妻子的母親,便是罪大惡極的事,他們必須被火燒,他和她們倆都燒,好使你們中間沒有罪大惡極的事。
  • 利未記 18:17
    不可露現一個婦人的下體、而又露現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的孫子、或是她的外孫女、去露現她的下體;她們是她的骨肉之親:這是罪大惡極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