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斯拉記 9:12
    勿以爾女嫁其子、勿為爾子娶其女、勿求其平康及昌熾、使爾強盛、可食其地嘉產、貽厥子孫、世為恆業、
  • 撒母耳記下 12:31
    且出其邑民、使之服役於鋸、及鐵耙與鐵斧、或服役於瓦窰、大衛待亞捫族諸邑、皆若是、大衛率民眾歸耶路撒冷、
  • 尼希米記 13:23-25
    時、我見猶大人、娶亞實突亞捫摩押之女為室、其子女所言者、半屬亞實突方言、猶大方言則不能、惟言諸族方言而已、我則斥之、詛之、撻其數人、拔其髮、使指上帝而誓、必不以己女嫁其子、不娶其女為妻為媳、
  • 撒母耳記下 8:2
    又擊摩押、使其人伏地、以繩量度、殺戮者二繩之長、生存者一繩有奇、摩押人遂服役於大衛、而納貢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