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28-29
    爾為銀鬻我糧以食、為銀給我水以飲、或作我所食之糧所飲之水市之以金第容我過爾地、渡約但、至我天主耶和華所賜我之地、待我如居西珥之以掃子孫、居亞珥之摩押人曾待我然、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7-8
    爾曹自知當如何效我、蓋我儕於爾中、未嘗妄為、亦未素餐於人、惟是勞苦、晝夜操作、免累爾一人、
  • 羅馬書 12:17
    勿以惡報惡、專心行善於眾人前、
  • 馬太福音 7:12
    是以爾欲人如何施諸己、亦必如何施諸人、此乃律法及先知之大旨、○
  • 民數記 20:19
    以色列人曰、我行由大道、若我與牲畜飲爾水、必償其值、我無他求、但欲過爾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