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2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7:2
    司提反說:「各位父老兄弟,請聽!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住哈蘭以前,還在美索不達米亞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
  • 使徒行傳 23:6
    保羅知道有一部分人是撒都該人,另一部分是法利賽人,就在議會中喊著:「各位兄弟,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兒子。我現在受審,是與死人復活的盼望有關。」
  • 使徒行傳 28:17
    第三天,保羅請猶太人的首領們來。他們聚集了,保羅就對他們說:「各位兄弟,我沒有做過任何反對我們民族或先祖規矩的事,卻做為囚犯從耶路撒冷被交到羅馬人手中。
  • 使徒行傳 19:33
    猶太人把亞歷山大推到前面的時候,人群中有些人要他說話。亞歷山大就揮一下手,想要對民眾申辯。
  • 使徒行傳 23:1
    保羅注視著議會的人,說:「各位兄弟,直到今天,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一向都憑著無愧的良心。」
  • 彼得前書 3:15
    只要你們心裡尊主基督為聖,無論誰要你們對你們裡面的盼望做個交代,你們都要隨時預備好答覆他;
  • 路加福音 21:14
    所以你們應當心裡鎮定,不用預先思慮怎樣申辯。
  • 使徒行傳 24:10
    總督點頭示意要保羅講話,保羅就說:「我知道您在本國多年做審判官,所以我樂意為自己申辯。
  • 哥林多後書 12:19
    你們一直以為我們是在向你們申辯嗎?我們是在基督裡,在神面前說話。各位蒙愛的人哪,這一切都是為了造就你們。
  • 使徒行傳 25:8
    保羅申辯說:「無論是對猶太人的律法,或是對聖殿,或是對凱撒,我都沒有犯過罪。」
  • 使徒行傳 25:16
    我回答他們:在被告還沒有與原告當面對質,並且對被控罪名還沒有獲得申辯機會以前,就把被告交出去,這不符合羅馬人的規矩。
  • 使徒行傳 13:26
    「各位兄弟,亞伯拉罕家的子孫和你們中間敬畏神的人哪,這救恩的福音是賜給我們的。
  • 哥林多前書 9:3
    對那些評斷我的人,我的辯護是這樣的:
  • 提摩太後書 4:16
    我第一次為自己辯護的時候,沒有一個人來支持我,大家都離棄了我;願這事不算在他們身上。
  • 腓立比書 1:17
    前者傳講基督是出於爭競,不是出於真誠,想要在我的捆鎖中,增加我的患難。
  • 腓立比書 1:7
    我理當這樣思念你們大家,因為你們常把我放在心上;無論我是在捆鎖當中,還是在為福音辯護或做見證的時候,你們都是在恩典上與我一同有份。
  • 羅馬書 2:15
    這就顯出律法的要求刻在他們的心裡,他們的良心也一同作證,而且自己的心思之間,互相控告或辯解。
  • 哥林多後書 7:11
    看哪,原來正是這件事——你們按神的意思憂傷——在你們裡面帶來了何等的殷勤、分辯、義憤、敬畏、渴望、熱心和懲罰。你們在各方面都證明了自己在那件事上是純潔的。
  • 使徒行傳 26:1-2
    阿格里帕對保羅說:「你獲准為自己說話。」於是保羅伸手開始申辯:「阿格里帕王啊,關於猶太人控告我的一切事,今天要在您面前申辯,我認為自己是蒙福的,
  • 路加福音 12:11
    當他們把你們帶到會堂,或帶到統治者和掌權者面前的時候,不要憂慮怎樣申辯或說什麼。
  • 使徒行傳 26:24
    保羅這樣申辯的時候,菲斯特斯大聲說:「保羅,你瘋了!你學問太大,使你癲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