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2:3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3:15
    爾曹殘殺生命之主、而天主則已使之起死回生吾儕實為其證。
  • 使徒行傳 2:24
    天主為解苦厄、使之復活、死固不足以限之也。
  • 使徒行傳 1:8
    然聖神降臨、將賜爾等以神力、而爾等將為予作證、始自耶路撒冷、繼及猶太沙瑪里、終至普天率土、無遠不屆。』
  • 使徒行傳 4:33
    宗徒復藉神力證主耶穌之復活、而眾亦廣沐洪恩、
  • 路加福音 24:46-48
    復曰:『依諸經所載、基督固當受難、第三日自死者中復活、俾痛悔赦罪之道、得藉其名而傳於世、始自耶路撒冷以達萬邦。爾曹乃諸事之見證也。
  • 使徒行傳 1:22
    即自如望施洗、至其昇天之日、與我同處之人中、遴選一人、共為耶穌復活之見證。』
  • 使徒行傳 10:39-41
    凡彼在猶太國及耶路撒冷之所行、吾人實為之證;而人竟懸之於木而殺之。第三日天主甦之、且使其顯現、不在廣眾之前、惟於天主所預定之見證、即其復活後飲食與共之吾曹是已。
  • 約翰福音 20:26-31
    八日後、諸徒仍聚室內、多默與俱、諸戶緊扃。耶穌復進立其中曰:『賜爾平安!』繼謂多默曰:『親指探斯穴、親視吾手、親撫吾肋孔!應具信德、莫為狐疑之徒!』多默應曰:『吾主!吾天主!』耶穌曰:『多默汝據親睹而信、彼未睹而信者、斯真福矣!』此外靈蹟尚多、耶穌示諸其徒;茲不俱錄、惟書此數事、庶幾爾等篤信耶穌即是基督、天主聖子。爾等既能篤信、必得仰賴厥名以獲永生。
  • 使徒行傳 5:31-32
    且以右手舉之、使為君王、使為救主、俾以悔悟之心、救拔之恩、賜於義塞之人、並以聖神錫諸信者、吾儕均可為之作證。』
  • 約翰福音 15:27
    爾等素從予遊、亦當為予作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