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传 13:3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书 2:16
    不过我们知道:人被称为义不是本于律法上的行为,而是藉着信耶稣基督。于是我们信了基督耶稣,为要因信基督称义,而不是本于律法上的行为,因为没有一个人本于律法上的行为会被称为义。
  • 罗马书 8:3
    因肉体软弱的缘故,律法所做不到的,神却做到了——神派遣了自己的儿子成为罪的肉身样式,并且为了赎罪,用肉身判决了罪,
  • 罗马书 10:4
    事实上,基督是律法的终结,使所有相信的人都以致称义。
  • 希伯来书 7:19
    因为律法没有使任何事物完全;另一方面,一个更美好的盼望却被带来了;藉着这个盼望,我们可以亲近神。
  • 罗马书 10:10
    就是说,人心里相信以致称义,口里承认以致救恩,
  • 约伯记 25:4
  • 罗马书 8:1
    所以现在,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 加拉太书 3:21-25
    那么,律法和神的各样应许是对立的吗?绝对不是!如果一个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赐下,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然而,经上的话把万物都圈在罪孽之下,为要使这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赐给那些相信的人。只是在这信仰临到之前,我们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直到这将要来临的信仰被启示出来。这样,律法一向是我们的导师,直到基督,好使我们能因信称义。不过,这信仰既然已经临到,我们就不在导师之下了,
  • 希伯来书 10:11
    所有的祭司天天都站着服事,再三地献上同样的祭物,但这些祭物绝不能把罪孽除掉,
  • 使徒行传 10:43
    所有的先知都为耶稣见证:‘所有信他的人,都将藉着他的名,罪得赦免。’”
  • 罗马书 3:19
    我们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话都是对律法之下的人讲的,好堵住每个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审判之下有罪,
  • 罗马书 7:9-11
    我从前活在律法之外,但是诫命一来,罪就活起来了,我却死了。于是我发现,那本该带来生命的诫命,它却导致了死亡。事实上,罪藉着诫命趁机欺骗了我,并藉着诫命杀了我。
  • 约伯记 9:20
  • 罗马书 5:9
    所以,我们现在既然藉着基督的血被称为义,难道不更要藉着他,从神的震怒中被拯救出来吗?
  • 罗马书 5:20
    律法出现,为要使过犯增多;可是,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在哪里格外增多。
  • 罗马书 4:5-8
    但是,一个人虽没有做工,却信靠那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的神,这人的信就被算为义。正如大卫也论到神所算为义之人的福份,这义与行为无关;他说:“罪恶被赦免、罪孽被遮盖的人,这人是蒙福的。主绝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蒙福的。”
  • 罗马书 4:15
    事实上,律法带来了震怒,所以哪里没有律法,哪里也就没有过犯。
  • 希伯来书 10:4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可能把罪孽除去。
  • 约翰福音 1:17
    因为律法是藉着摩西赐下的,恩典和真理是藉着耶稣基督而来的。
  • 路加福音 10:25
    这时候,忽然有一个律法师站起来试探耶稣,说:“老师,我该做什么才会继承永恒的生命呢?”
  • 希伯来书 9:9-10
    这会幕是现今时代的一个象征,在这里所献上的礼物和祭物,并不能使事奉者的良心得以完全,因为这些只是关于饮食和各种洗净礼,是属肉体的规定,一直实施到更新的时候为止。
  • 加拉太书 3:8
    既然经文预先看见神要使外邦人因信称义,就预先把福音传给了亚伯拉罕,说:“万国都要藉着你蒙祝福。”
  • 路加福音 10:28
    耶稣说:“你回答得对。你这样去做,就将活着。”
  • 路加福音 18:14
    我告诉你们:下去回家时已经被称为义的是这个税吏,而不是那个法利赛人。因为每一个自我高举的都会被降卑;而自我降卑的都会被高举。”
  • 罗马书 3:24-30
    但藉着神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却无偿地被称为义。神预先定下耶稣为平息祭,是用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为要显明神自己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过去所犯的罪,为了在现今的时刻显明他的义,好表明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夸耀的呢?根本没有。凭着什么法则呢?凭着行为的法则吗?不是!而是凭着信的法则。就是说,我们认为:人被称为义,是藉着信,与律法上的行为无关。难道神只是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神,既然神真是一位;他要使受割礼的人因信称义,也要使没有受割礼的人因信称义。
  • 约翰福音 5:24
    “我确确实实地告诉你们:谁听我的话,又相信派我来的那一位,谁就有永恒的生命。他不但不被定罪,而且已经出死入生了。
  • 以赛亚书 53:11
    经历过身心的苦难后,他就必看见光,并且心满意足。“我公义的仆人必使许多人因认识他得称为义,他也必背负他们的罪孽。
  • 加拉太书 2:19
    原来藉着律法,我已经向律法死了,使我能向神活着。我已经和基督一起被钉十字架,
  • 哥林多前书 6:11
    你们有些人过去是这样,但是藉着主耶稣基督的名,藉着我们神的灵,你们已经被洗净了,被分别为圣了,被称为义了。
  • 罗马书 8:30-34
    而且,神预先所定下的人,神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使他们得荣耀。那么,对这些事我们要怎么说呢?神如果支持我们,谁还能反对我们呢?神既然没有顾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所有的人舍弃了他,难道不会把万有也连同他一起赐给我们吗?到底谁能控告那些蒙神拣选的人呢?神是称人为义的那一位!到底谁能定我们的罪呢?基督耶稣是已经死了的那一位——但更要说,他已经复活了,而且现今在神的右边,还为我们代求!
  • 罗马书 4:24
    也是为我们写的;我们信靠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那一位,就将被算为义。
  • 罗马书 5:1
    这样,我们既然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了;
  • 加拉太书 3:10-12
    凡是本于律法上行为的人,都在诅咒之下,因为经上记着:“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书上所记载的一切,都是被诅咒的。”所以,明显地没有人能藉着律法在神面前被称为义,因为经上说:“义人将因信而活。”律法不是本于信,但是“遵行这些事的人,将因此而活。”
  • 诗篇 143:2
    不要对你的仆人进行审判,因为在你面前,没有一个活人是义人。
  • 耶利米书 31:32
  • 哈巴谷书 2:4
  • 腓立比书 3:6-9
    按照热心说,我曾经逼迫教会;按照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责的。然而,以前对我有益的事,现在因基督的缘故,我已经把这些事看做是损失。不但如此,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损失,因为我把认识我主基督耶稣看为是至高无上的。我为基督耶稣损失了一切,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粪土,为要赢得基督,并且要被认定在他里面——不是拥有那本于律法的自己的义,而是拥有那藉着信基督而来的义,就是来自神、基于信的义;
  • 罗马书 9:31
    而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却没有达到律法的义。
  • 加拉太书 5:3
    我再次忠告每一个受割礼的人:他有责任遵行全部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