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传 13:3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书 2:16
    既然知道人称义不是靠行律法,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就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是靠行律法;因为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
  • 罗马书 8:3
    律法是因肉体而软弱无力,所作不到的,神作到了:他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样式,为了除掉罪,就在肉体中把罪判决了,
  • 罗马书 10:4
    因为律法的终极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着义。
  • 希伯来书 7:19
    (因为律法从来没有使什么得到完全,)另一方面,它却带来了更美的盼望,藉着这盼望,我们就可以亲近神。
  • 罗马书 10:10
    因为心里相信就必称义,用口承认就必得救。
  • 约伯记 25:4
    这样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为义呢?妇人所生的,怎能算为洁净呢?
  • 罗马书 8:1
    所以现在,那些在耶稣基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 加拉太书 3:21-25
    这样,律法和神的应许是对立的吗?绝对不是。如果所赐下的律法能使人得生命,义就真的是出于律法了。但圣经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中,好把那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赐给相信的人。但信的道理还没有来到以前,我们在律法下被囚禁、被围困,直到那要来的信的道理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启蒙教师,领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但信的道理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启蒙教师之下了。
  • 希伯来书 10:11
    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着事奉,多次献上同样的祭品,那些祭品永远不能把罪除去。
  • 使徒行传 10:43
    所有先知都为他作见证:所有信他的,都必藉着他的名,罪得赦免。”
  • 罗马书 3:19
    然而我们晓得,凡律法所说的,都是对在律法之下的人说的,好让每一个人都没有话可讲,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 罗马书 7:9-11
    在没有律法的时候,我是活的;但诫命一来,罪就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使人活的诫命,反而使我死了;因为罪藉着诫命把握着机会来欺骗我,并且杀了我。
  • 约伯记 9:20
    即使我有理,我的口还是定我有罪;即使我完全,我的口还是判我乖谬。
  • 罗马书 5:9
    所以,我们现在既然因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受神的忿怒。
  • 罗马书 5:20
    律法的出现,是要叫过犯增多;然而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
  • 罗马书 4:5-8
    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称不敬虔的人为义的神的,他的信就算为义了。大卫也是这样说,那不靠行为而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过犯得蒙赦免,罪恶得到遮盖的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 罗马书 4:15
    因为律法带来刑罚,没有律法,就没有违背律法的事。
  • 希伯来书 10:4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把罪除去。
  • 约翰福音 1:17
    律法是藉着摩西颁布的,恩典和真理却是藉着耶稣基督而来的。
  • 路加福音 10:25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老师,我应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呢?”
  • 希伯来书 9:9-10
    这第一进会幕是现今的时代的预表,其实所献的礼物和祭品,都不能使敬拜的人在良心上得到完全。这些只是关于饮食和各样洁净的礼仪,是在“更新的时候”来到之前,为肉体立的规例。
  • 加拉太书 3:8
    圣经既然预先看见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称义,就预先把好信息传给亚伯拉罕:“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 路加福音 10:28
    耶稣说:“你答得对,你这样行,就必得生命。”
  • 路加福音 18:14
    我告诉你们,这个人回家去,比那个倒算为义了。因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谦卑的,必要升高。”
  • 罗马书 3:24-30
    但他们却因着神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了耶稣为赎罪祭(“赎罪祭”直译作“赎罪或使神息怒之法”),是凭着他的血,藉着人的信,为的是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神用忍耐的心宽容了人从前所犯的罪,好在现今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又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这样,有什么可夸的呢?没有可夸的了。凭什么准则说没有的呢?凭行为吗?不是的,而是以信心为准则说的。因为我们认定,人称义是由于信,并不是靠行律法。难道神只是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外族人的神吗?是的,他也是外族人的神。神既然只有一位,他就以信为准则称受割礼的为义,也要以信为准则称没有受割礼的为义。
  • 约翰福音 5:24
    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那听见我的话又信那差我来的,就有永生,不被定罪,而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 以赛亚书 53:11
    他受了生命之苦以后,必看见光明,并且心满意足;我的义仆必使许多人因认识他而得称为义,他也必背负他们的罪孽。
  • 加拉太书 2:19
    我藉着律法已经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神活着。
  • 哥林多前书 6:11
    你们有些人从前也是这样的,但现在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靠着我们神的灵,都已经洗净了,圣洁了,称义了。
  • 罗马书 8:30-34
    他预先命定的人,又呼召他们;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使他们得荣耀。既是这样,我们对这一切还有什么话说呢?神若这样为我们,谁能敌对我们呢?他连自己的儿子都舍得,为我们众人把他交出来,难道不也把万有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拣选的人呢?有神称我们为义了。谁能定我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死了,而且复活了,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 罗马书 4:24
    也是为我们这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就是为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
  • 罗马书 5:1
    所以,我们既然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
  • 加拉太书 3:10-12
    凡是靠行律法称义的,都在咒诅之下,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常照着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诅。”很明显,在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律法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得生”(“义人必因信得生”或译:“因信称义的人,必定得生”)。律法本来不是出于信,而是说:“遵行这些事的人,就必因这些事而活。”
  • 诗篇 143:2
    求你不要审判你的仆人,因为凡活着的人,在你面前没有一个是义的。
  • 耶利米书 31:32
    这新约不像从前我拉他们祖先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日子,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然是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违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的宣告。
  • 哈巴谷书 2:4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然而义人必因信得生(“必因信得生”或译:“必因他的信实得生”)。
  • 腓立比书 3:6-9
    按着热诚来说,我是迫害教会的;按着律法上的义来说,我是无可指摘的。然而以前对我有益的,现在因着基督的缘故,我都当作是有损的。不但这样,我也把万事当作是有损的,因为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为了他,我把万事都抛弃了,看作废物,为了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而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义,就是基于信心,从神而来的义,
  • 罗马书 9: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律法的义”原文作“义的律法”),却达不到律法的要求。
  • 加拉太书 5:3
    我再对所有受割礼的人郑重声明:他有责任遵行全部的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