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13: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78:55
    在彼前驅逐異邦人、以繩量地、分之為業、使以色列支派、得處於異邦人之居所、
  • 申命記 7:1
    及至主爾之天主導爾入所往欲得為業之地、於爾前驅逐諸國之民、即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此七族較爾強大者、
  • 使徒行傳 7:45
    此幕我列祖承受之、與約書亞攜入所得列族之地、其諸族天主於我列祖前逐之、法幕傳至大衛、
  • 約書亞記 14:1
    以色列人在迦南所得之地、即祭司以利亞撒、與嫩之子約書亞、及以色列各支派族長、所予民為業之地、如下所記、
  • 約書亞記 19:51
    以上所載、即祭司以利亞撒、嫩之子約書亞、及以色列各支派族長、在示羅在會幕門、在主前、以鬮所分之業、於是分地之事已畢、
  • 創世記 12:5
    亞伯蘭挈妻撒萊與姪羅得、及在哈蘭所積之貨財、所得之奴婢咸出、欲往迦南地、遂至迦南地、
  • 約書亞記 23:4
    自約但至大海、日入之處、所有諸國、即我所滅、與所遺未滅者、我已以鬮分其地、予爾諸支派為業、
  • 約書亞記 24:11
    爾過約但、至耶利哥、耶利哥居民、與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皆與爾戰、我付之於爾手、
  • 民數記 26:53-56
    爾以迦南地分於此諸族為業、循其名數、人多之族、則給地亦多、人寡之族、則給地亦少、以地給各族為業、皆循所核之人數、分地當循鬮、必循各支派宗族為之分地、所定多給少給之地、俱當循鬮而分、○
  • 尼希米記 9:24
    其苗裔入而獲地、主使居斯地之迦南人、敗於其前、將迦南人與迦南君王及斯地之居民、悉付於其手、使任意以待之、
  • 約書亞記 18:10
    約書亞在示羅、在主前、以鬮分地予以色列人、循其各支派、○
  • 詩篇 135:11
    即亞摩利王西宏、巴珊王噩並滅迦南諸國、
  • 創世記 17:8
    必以爾所居之地、即迦南全地、賜爾及爾後裔、永為世業、我亦為其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