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罗尼迦后书 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马可福音 8:18
    你们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听吗?你们不记得吗?
  • 彼得后书 1:15
    我也要努力,使你们在我去世以后,还时常追念这些事。
  • 路加福音 24:6-7
    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你们应当记得他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说:‘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
  • 使徒行传 20:31
    所以你们应当警醒,记念我三年之久,昼夜不停地带着眼泪劝戒你们各人。
  • 约翰福音 16:4
    我把这些事告诉了你们,让你们到了那个时候,可以想起我告诉过你们了。“我起初没有把这些事告诉你们,因为我跟你们在一起。
  • 马太福音 16:9
    你们还不明白吗?你们是不是忘记了那五个饼分给五千人,又装满了多少个篮子呢?
  • 帖撒罗尼迦后书 3:10
    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经吩咐过你们,如果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
  • 帖撒罗尼迦前书 2:11
    正如你们知道的,我们是怎样好像父亲对待儿女一样对待你们各人:
  • 加拉太书 5:21
    嫉妒、醉酒、荒宴,和类似的事。我从前早就告诉过你们,现在又事先告诉你们:行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神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