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下 4: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上 8:64
    燔祭禮物、焚膏以酬恩、其數繁多、耶和華前銅壇甚小、不能臚陳、故以殿前中院為聖院、而獻之。
  • 以西結書 43:13-17
    祭壇之長廣如左、尺計長自肘至指、再加一掌、壇基有三層、下層高深各一尺、四周有緣、廣一掌、此乃壇之外式、中層高二尺、深一尺、上層高四尺、深一尺、壇高四尺、壇上有四角、壇長廣各一丈二尺、其式維方、基之中層長廣各一丈四尺、四周有緣、廣半尺、基之下層、深一尺、階級自東而上、
  • 列王紀下 16:14-15
    昔耶和華殿前、銅壇在焉、新壇既造、銅壇間之、故亞哈士移置新壇之北。命祭司烏哩亞曰、朝之燔祭、夕之禮物、王與兆民所獻之燔祭禮物、酒以灌奠、俱必獻於大壇、燔祭及禮物之血灑於其上、惟此銅壇、我用以諮諏上帝。
  • 列王紀上 8:22
    以色列族眾咸睹、所羅門立於耶和華壇前、向天舉手、
  • 出埃及記 27:1-8
    宜用皂莢木作方壇、長廣俱五尺、高三尺、四隅作四角、亦以木為、以銅飾。灰盤、鍫、盂、鈎、鼎、諸器、悉以銅作。以銅作羅網、網之四隅綴以銅環。壇中四圍、作緣置網。用皂莢木作杠、飾以銅。壇兩旁置環、貫杠以舁。壇以板作、而空其內。山上所示爾者、必遵其式。○
  • 列王紀上 9:25
    所羅門獻燔祭及酬恩祭、於所作之壇、以奉事耶和華者、歲凡三次、亦焚香於耶和華前、於是建殿厥功告成。
  • 歷代志下 1:5
    昔戶耳孫、烏利子、庇撒列所作之銅壇、仍在耶和華幕前、故所羅門與會眾往彼、獻燔祭、其數盈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