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摩太前書 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提多書 1:6
    必若無可責、一其妻、子女宗教、末由訟其蕩檢踰閑者、則可畀以職、
  • 提摩太前書 3:12
    會之執事、惟一其妻、善齊家教子、
  • 創世記 18:19
    我知彼必囑其子、及眷屬、令守我道、秉公行義、如是則我所許者、可踐其言。
  • 提多書 2:2
    勸耆老、當勤慎、嚴正廉節、篤信主道、仁愛恆忍、
  • 提多書 2:7
    躬行善事、以為模楷、傳教勿邪、端莊不偽、
  • 使徒行傳 10:2
    其人敬虔、舉家畏上帝、博施於民、常祈上帝、
  • 約書亞記 24:15
    如事耶和華爾視為不善、今日簡所欲事者、或爾祖在大河東所事之上帝、或爾居斯土亞摩哩人之上帝、惟我與全家必事耶和華。
  • 詩篇 101:2-8
    余在家庭、惟道是從、惟公是秉兮、我非禮不視、深惡邪僻、雖片刻不敢從兮、擯斥忤逆、杜絕匪類兮、誹謗之流、余必棄之、矜高之輩、余不容之兮、忠愨之士、予所眷顧、使偕我居兮、正直之人、余將使之供役事兮、詭詐者擯勿與處、虛誑者勿在余前兮、作惡者早加翦滅、毋俾在耶和華邑兮。
  • 腓立比書 4:8
    要之、兄弟凡真實善良、公義廉潔、可愛可稱、有德有譽者、皆當念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