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上 2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5:23
    「你們不可永遠賣掉土地,因為土地是我的,你們只不過是寄居在那片土地上的過客。
  • 民數記 36:7
    以色列人的產業不可從一個支派轉到另一個支派,各支派必須守住本支派的祖業。
  • 以西結書 46:18
    君王不可驅逐百姓離開他們的土地,強奪他們的產業。他必須把自己擁有的產業賜給兒子,免得我的子民四散,失去自己的產業。』」
  • 撒母耳記上 12:23
    至於我,我會不斷地為你們祈禱,免得我得罪耶和華。我會教導你們行善道、走正路。
  • 羅馬書 7:13
    既然如此,難道是良善的誡命叫我死嗎?當然不是!是罪藉著良善的誡命叫我死。這樣,罪藉著誡命叫我死就顯出它實在是邪惡至極!
  • 羅馬書 6:2
    絕不可以!我們既然向罪死了,豈可繼續活在罪中?
  • 約伯記 27:5
    我決不承認你們有理,我至死堅信自己無辜。
  • 創世記 44:7
    他們回答說:「我主為什麼這樣說?我們絕不會做這種事。
  • 歷代志上 11:19
    說:「我的上帝啊!這三人冒死去打水,這些水就像是他們的血,我決不能喝。」因此,大衛不肯喝。這是三勇士的事蹟。
  • 創世記 44:17
    約瑟回答說:「不!我決不會這樣做。從誰那裡搜出了銀杯,誰就做我的奴僕,其他人平安地回去見你們的父親吧。」
  • 約書亞記 22:29
    我們根本無意背叛、離棄我們的上帝耶和華,在祂聖幕前的祭壇以外另築祭壇來獻燔祭、素祭和別的祭。」
  • 哥林多前書 6:15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基督的肢體嗎?我能將基督的肢體與妓女的肢體聯合嗎?絕對不能!
  • 撒母耳記上 24:6
    他對部下說:「我不該做這樣的事,我主是耶和華所膏立的王,我絕不出手傷害他,因為他是耶和華所膏立的。」
  • 約書亞記 24:16
    民眾答道:「我們決不背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的神明,
  • 羅馬書 7:7
    那麼,我們可以說律法本身是罪嗎?當然不是!沒有律法,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律法若不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
  • 加拉太書 6:14
    至於我自己,我絕不誇耀別的,只誇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為對我來說,世上的一切都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對這世界來說,我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
  • 羅馬書 3:4
    當然不會!縱然人人都撒謊,上帝仍然真實可靠。正如聖經上說:「你的判語證明你是公義的;你雖被人控告,卻終必得勝。」
  • 羅馬書 3:6
    當然不是!若是這樣,上帝怎麼能審判這世界呢?
  • 羅馬書 3:31
    這麼說來,我們是藉著信心廢掉上帝的律法嗎?當然不是!我們反倒是鞏固律法。
  • 羅馬書 6:15
    那麼,我們在恩典之中,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任意犯罪嗎?絕不可以!
  • 撒母耳記上 26:9-11
    大衛卻說:「不要殺他,誰殺害耶和華所膏立的王,都難逃罪責。我憑永活的耶和華起誓,耶和華必親手擊殺他。他要麼壽終而死,要麼命喪沙場。我在耶和華面前絕不敢出手傷害祂所膏立的王。我們拿走他旁邊的矛和水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