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上 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上 2:9
    惟爾有智、知所當為、必視示每若負罪戾、使其皓然白首、流血歸墓。
  • 箴言 28:17
    殺人者必有懼心、恐見執而逃、入墓乃已。
  • 詩篇 37:37
    不見仁義之人、平康終吉兮、
  • 傳道書 8:11
    惡不即罰、人專為惡。
  • 箴言 20:26
    賢王驅逐惡人、加以蹂躪、
  • 以賽亞書 57:21
    上帝曰、邪僻之輩、不享綏安。
  • 以賽亞書 48:22
    耶和華曰、為惡之徒、不享平康。
  • 以賽亞書 57:2
    為義者卒於正寢、得考終命。
  • 創世記 42:38
    曰我必不使幼子與爾偕往、其兄已亡、彼即㷀然、如途間遭害、則我皓然白首、淒涼歸墓、皆爾之過也。
  • 列王紀下 22:20
    必使爾平康歸墓、然後降災此邑、不使爾目睹、使者聞言反命。
  • 列王紀上 2:28-34
    昔約押不從押沙龍、後從亞多尼雅、今聞王所為、則遁於耶和華會幕、而執壇角。或以此事告所羅門、所羅門遣耶何耶大子庇拿雅擊之。庇拿雅至耶和華會幕、告約押曰、王使爾出。曰、否、我必死於此、庇拿雅以約押言反告於王。王曰、可如其言而行、擊而葬之、於是約押流無辜之血、其罪不歸於我、亦不歸我父之家。彼刃擊二人、較己尤善、即以色列族軍長尼耳子押尼耳、猶大族軍長益帖子亞馬撒、我父大闢不之知也、今耶和華必以是罪歸之。此罪必永歸約押、及其苗裔、惟耶和華必賜平康於大闢眷聚、爰其苗裔、至於國家永世靡暨。耶何耶大子庇拿雅遂往擊約押、殺之、葬於私宅、地鄰曠野。
  • 以賽亞書 65:20
    在彼無短折之年、不得考終者、壽至百齡、猶以為幼、未屆期頤、而殞沒者、人以為犯罪遭譴。
  • 民數記 35:33
    如殺人命、則污衊斯土、殺人者未償命、則污仍不去、
  • 創世記 9:6
    余造世人、與我維肖、故流人血者、人必流其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