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一書 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3:20
    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原來,藉著律法,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
  • 約翰一書 5:17
    一切不義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 民數記 15:31
  • 羅馬書 7:7-13
    那麼,我們要怎麼說呢?難道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然而,要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如果律法沒有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但是,罪藉著誡命,趁機在我裡面生出種種貪念。原來在律法之外,罪是死的。我從前活在律法之外,但是誡命一來,罪就活起來了,我卻死了。於是我發現,那本該帶來生命的誡命,它卻導致了死亡。事實上,罪藉著誡命趁機欺騙了我,並藉著誡命殺了我。因此,律法是神聖的,誡命也是神聖、公義、美善的。那麼,是那美善的導致了我的死嗎?絕對不是!而是罪。罪為要顯出是罪,就藉著那美善的帶來了我的死,使罪藉著誡命變得極其邪惡。
  • 雅各書 2:9-11
    但如果你們偏待人,就是犯罪,並被律法指證是違犯律法的人。因為那遵守整個律法的人,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成了干犯所有律法的了。原來那位說過「不可通姦」的,也說過「不可殺人」。你即使不通姦,卻殺人,你還是成了違犯律法的人。
  • 列王紀上 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