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一书 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罗马书 3:20
    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因为藉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
  • 约翰一书 5:17
    一切不义都是罪,但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 民数记 15:31
    因为他藐视耶和华的话,违犯耶和华的命令,那人必被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
  • 罗马书 7:7-13
    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难道律法是罪吗?绝对不是。不过,如果不是藉着律法,我就不知道什么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说“不可贪心”,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但罪趁着机会,藉着诫命在我里面发动各样的贪心,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在没有律法的时候,我是活的;但诫命一来,罪就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使人活的诫命,反而使我死了;因为罪藉着诫命把握着机会来欺骗我,并且杀了我。这样,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和良善的。既是这样,那良善的反而使我死吗?绝对不是!但罪藉着那良善的使我死,就显出真是罪,为了要使罪藉着诫命变成更加邪恶。
  • 雅各书 2:9-11
    如果你们凭外貌待人,就是犯罪,律法就要裁定你们是犯法的。因为凡是遵守全部律法的,只要在一条上失足,就违犯所有的了。就像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纵然不奸淫,却杀人,还是犯法的。
  • 列王纪上 8:47
    在被掳的地方,他们若是回心转意,在他们被掳去之地回转,向你祈求,说:‘我们犯了罪了;我们犯了过了,我们作了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