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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歷代志上 23:2
    集以色列諸牧伯、祭司、利未人、
  • 民數記 3:1-4
    主在西乃山諭摩西時、摩西亞倫之後裔、臚列如左、亞倫諸子之名、長子拿答、又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是乃亞倫諸子之名、即受膏見立為祭司者、拿答亞比戶在西乃野、以非聖之火獻於主、死於主前、二人無子、以利亞撒以他瑪於其父亞倫前供祭司之職、○
  • 民數記 18:1-32
    主諭亞倫曰、如有人干犯聖所、爾與子孫及本族人、必負其罪、盡祭司之職有失、爾與子孫亦必負其罪、爾之兄弟、即屬爾祖家利未支派之人、可使之前來歸爾、役事爾、惟爾與爾子孫俱在法幕前供職、利未人當為爾供役、供全幕之役、惟不可近聖所之器與祭臺、恐彼等與爾曹同致死亡、利未人歸爾、守會幕中所當守者、供會幕一切役事、但外人毋近爾、爾曹當守聖所與祭臺、免以色列人再干主怒、我於以色列人中、取爾兄弟利未人歸於我、賜之於爾、以供會幕之役事、惟爾與子孫當守祭司之職、治理祭臺與幔內之事、如此供其役事、我特為此賜爾祭司之職、外人近前、必治之死、主諭亞倫曰、舉獻歸我之禮物、我賜爾得之、爾既受膏、我以凡以色列人所區別為聖之物、賜爾與爾子孫永為定例、凡以色列人所獻之祭物、即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不焚以火者、俱為至聖、必歸於爾與爾子孫、當在至聖之地食之、凡男子始可食、爾當以此物為聖、凡以色列人所舉獻搖獻之禮物、我悉賜爾與爾子女、永為定例、凡爾家中潔者可食之、油中酒中五穀中之至佳者、即以色列人所獻於我初熟之物、我亦賜爾、凡以色列人所獻於我初熟之土產、皆歸於爾、凡爾家中潔者可食之、凡以色列人所永獻者、必歸於爾、凡獻於我之首生者、無論人畜、悉歸於爾、但人之首生必贖、不潔之畜之首生亦必贖、贖人之首生、必自一月以上以銀贖之、循爾所估、以銀五舍客勒、按聖所之權衡、一舍客勒即二十季拉、惟首生之牛、與首生之綿羊山羊不可贖、俱為聖物、以其血灑於祭臺、焚其脂為馨香之火祭獻於主、其肉則歸爾、如被搖之胸與被舉之右腿歸爾然、凡以色列人舉而獻於主之聖物、我悉賜爾與爾子女永為定例、此乃主與爾及爾後裔所立永不廢之約、永不廢之約原文作永為鹽約○主諭亞倫曰、爾在以色列人中、必不得地為業、其間無所應得之分、爾在以色列人中所得之分所有之業即我也、或作爾在以色列人中所得之分即在我所我為爾之業利未人既在會幕供役事、我於以色列人之土產、什取其一賜彼為業、自今後以色列人、毋再近會幕、恐負罪至於死亡、會幕之役事、即為利未人所供、若有干犯、必自負罪、彼在以色列人中、必不得地為業、此為歷世永定之例、以色列人什輸其一、舉而獻於我之物、我既賜利未人為業、故云、彼在以色列人中不得地為業、○主諭摩西曰、爾告利未人曰、爾自以色列人得其什一、即我所賜爾為業者、當於其中復取什一、舉而獻我、爾所舉而獻者、即如自穀場上舉而獻之穀、自壓酒處中舉而獻之酒然、如此、爾自以色列人中所得之什一、當復什取其一舉而獻於我、歸祭司亞倫、凡爾所得之禮物、必取其佳者、區別為聖、舉而獻於主、爾又諭利未人曰、爾曹既取其佳者、舉而獻於主、其餘可視如場上之穀、壓酒處中之酒然、爾曹與眷屬隨處可食、蓋爾曹供役於會幕、得此為賞、爾曹取其佳者、舉而獻於主、則不至負罪、若不玷污以色列人所區別為聖之物、則不致死亡、
  • 民數記 8:5-26
    主諭摩西曰、爾擇利未人於以色列人中、使之成潔、使之成潔、當如是以行、以贖罪之水、灑於其身、使以刀薙全體毫髮、洗滌其衣、如是成潔、又取牡犢一、與和油之細麵、以為配獻之素祭、俱為火焚祭、再取牡犢一、為贖罪祭、使利未人至會幕前、集以色列全會、使利未人近於主前、以色列人當按手於其上、亞倫以利未人奉奉原文作舉下同於主前、視為以色列人所貢獻、使彼供主之役事、利未人宜按手於兩犢首、而後獻於主、一為贖罪祭、一為火焚祭、為利未人贖罪、使利未人立於亞倫與其子之前、奉之於主、如是、爾於以色列人中、區別利未人、使之歸我、爾既使利未人成潔而奉於主、然後利未人可至以供會幕之役事、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屬我、我選之歸我、以代以色列中一切初胎之男、蓋以色列中一切首生者、無論人畜、悉歸於我、昔我在伊及地戮諸長子時、以首生者、區別為聖歸於我、今我選利未人代以色列人中一切長子、於以色列中擇利未人、賜亞倫與其子、代以色列人於會幕供役事、為以色列人贖罪、恐以色列人近於聖所而遭災禍、摩西亞倫與以色列會眾、向利未人如此以行、以色列人遵主所諭摩西待利未人之命而行於利未人、於是利未人自潔其身、洗滌其衣、亞倫奉之於主前、為彼贖罪、使之成潔、厥後利未人入會幕、於亞倫與其子前、供其役事、遵主所諭摩西待利未人之命而行、主諭摩西曰、利未人供役事有定例、自二十五歲以上者、可來入班、在會幕供役事、五十歲以後可出班、不復供役事、可輔助諸兄弟諸兄弟即他利未人守會幕、毋再役事、使利未人入班供役、當待之若此、
  • 歷代志上 25:1-26
    大衛與諸軍長、使亞薩、希幔、耶杜頓眾子孫、為樂官、鳴琴、鼓瑟、擊鈸而謳歌、供役事者、其數如左、亞薩子撒刻、約瑟、尼他尼、亞薩利拉、皆亞薩子、為亞薩所轄、遵王命而謳歌、耶杜頓子基大利雅、西利、以賽雅、哈沙比雅、瑪他提雅、示每、六人為父耶杜頓所轄、鳴琴而謳歌、頌揚讚美主、希幔族、希幔子布基雅、瑪他尼雅、烏薛、示布業、耶利末、哈拿尼雅、哈拿尼、以利亞他、基大利提、羅幔提以謝、約施比加沙、瑪羅提、何提、瑪哈秀、皆希幔子、吹角奏樂、希幔得天主之默示、在王前為先見者、天主賜希幔生子十四人、女三人、俱為其父所轄、在主之殿、謳歌、擊鈸、鼓瑟、鳴琴、在天主殿供役事、循王所諭亞薩耶杜頓希幔之命、彼與同族學習謳歌頌美主、善其事者、計二百八十八人、無論尊卑、為師者、為弟者、各掣籤而歸班列、掣籤而得者、首亞薩子約瑟、次基大利雅、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三撒刻、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四伊西利、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五尼他尼、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六布基雅、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七耶薩利拉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八以賽雅、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九瑪他尼雅、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示每、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一亞薩烈、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二哈沙比雅、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三書巴業、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四瑪他提雅、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五耶利摩、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六哈拿尼雅、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七約施比加沙、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八哈拿尼、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十九瑪羅提、與其子及其兄弟十二人、
  • 民數記 16:9-10
    以色列天主、在以色列會中、特區別爾曹、使爾曹就主、役事於主之幕、立於會眾前、為會眾供役、主使爾與爾本族諸兄弟利未子孫、皆得近於主前、此事豈微細哉、乃更求祭司之職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