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代志上 26: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尼希米记 10:32-34
    我们为自己定下律例,每人每年捐献四克银子,供我们上帝的殿使用,以支付供饼、日常献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朔日和其他节期所献的圣物,为以色列人献上的赎罪祭,以及我们上帝殿中的各项费用。我们的祭司、利未人和民众抽签,决定每年哪一族要在指定的时间把献祭时所需用的木材带到我们上帝的殿里,按照律法的规定烧在我们的上帝耶和华的坛上。
  • 列王纪下 12:14
    只用于修殿。
  • 约书亚记 6:19
    要把所有的金银和铜铁器皿分别出来献给耶和华,放进耶和华的库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