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1:5 - 祭司不可剃光頭髮,鬍鬚的邊不可剃掉,不可割傷身體。
  • 利未記 21:6 - 祭司要歸他們的 神為聖,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他們負責獻上那些屬於耶和華的禮物,就是他們 神的食物,所以他們要分別為聖。
  • 利未記 21:7 - 祭司不可娶娼妓為妻,她們是被玷污的女人;也不可娶被丈夫離棄的女人;因為祭司是歸他的 神為聖的。
  • 利未記 21:8 - 你要使他分別為聖,因為你 神的食物是由他負責獻上的;你要把他視為聖,因為我是聖潔的—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 利未記 21:9 - 如果祭司的女兒玷污自己去作娼妓,就是玷污自己的父親,必須用火把她燒掉。
  • 利未記 21:10 - “在兄弟中作大祭司的,頭上倒了膏抹油,承受了聖職,得以穿聖衣,頭髮就不可披散,衣服也不可撕裂。
  • 利未記 21:11 - 任何死屍他都不可靠近,包括不可為了父親或母親而使自己不潔淨。
  • 利未記 21:12 - 他不可走出聖所,也不可褻瀆他 神的聖所,因為他 神的膏抹油在他身上,使他獻身歸聖;我是耶和華。
  • 利未記 21:13 - 他娶的妻子該是處女。
  • 利未記 21:14 - 寡婦、被離棄的女人、被玷污的女人,就是娼妓—這些他都不可以娶;只可以娶自己族人中的處女為妻。
  • 利未記 21:15 - 他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玷污自己的後裔,因為我是使他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 利未記 21:16 -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 利未記 21:17 - “你要吩咐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中,有殘疾的人都不可走近來獻他 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18 - 任何有殘疾的人都一定不可走近來,包括盲、跛、五官不正、肢體太長的人,
  • 利未記 21:19 - 或是斷腳斷手的人,
  • 利未記 21:20 - 或是駝背、侏儒、眼睛有毛病、有長期皮膚病、生疹,或是睾丸損壞的人。
  • 利未記 21:21 - 亞倫祭司的後裔中,任何有殘疾的人都不可上前來獻那些屬於耶和華的禮物。他既然有殘疾,就不可上前來獻他 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22 - 他 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聖的,他都可以吃,
  • 利未記 21:23 - 不過他因為有殘疾,就不可到幔帳前,也不可上前到祭壇那裡,免得褻瀆我的聖所;因為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 利未記 21:24 - 於是,摩西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以及全體以色列人。
  • 申命記 14:1 -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的緣故割傷自己或剃光前額,
  • 哥林多前書 11:14 - 人的本性不是也教導你們:男人如果有長頭髮,就是他的羞恥嗎?
  • 民數記 6:5 - “在許願獻身歸聖的整段日子,不可剃頭;在獻身歸於耶和華期滿之前,要分別為聖,任由頭髮變長。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