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7:30 - “地上一切產物,包括地上的穀物和樹上的果實,都有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歸耶和華為聖。
  • 利未記 27:31 - 若是有人真的要贖回他那十分之一,他就要付定價,另加五分之一。
  • 利未記 27:32 - 牛群和羊群的十分之一,就是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都要歸耶和華為聖。
  • 利未記 27:33 - 不管優劣,都不可用另一隻代替;若是真的要代替,本來的那隻和代替的那隻都要分別為聖,不能贖回。”
  • 申命記 26:12 - “第三年是交納十分之一的年,當你把那年收成的十分之一全部收存,分給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讓他們在你城中吃得飽足之後,
  • 申命記 26:13 - 你就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說:‘我已經照著你吩咐我的一切誡命,把聖物從我家裡拿出去,而且分給了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你的誡命我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
  • 申命記 26:14 - 我舉哀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我不潔淨的時候沒有把它拿出去,我也沒有把它奉給死人;我聽從了耶和華我 神的話,都照你吩咐我的一切做了。
  • 申命記 26:15 - 求你從天上你聖潔的居所垂看,賜福給你的子民以色列和你賜給我們的土地,就是你起誓要賜給我們列祖的流奶流蜜之地。’
  • 民數記 18:21 - “至於利未子孫,我已把以色列人應納的十分之一賜給他們作為產業,作為他們做會幕勤務的報酬。
  • 尼希米記 10:37 - 也要把我們麵糰的首份、奉獻物、各樣樹木上的果子、新酒和新油,都帶來給祭司,交到我們 神的殿的庫房;也要把我們土地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利未人可以在我們所有城鎮的耕地中收取十分之一。
  • 申命記 12:6 - 要把你們的燔祭和其他祭物、應納的十分之一和手中的奉獻物、還願祭和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帶到那裡去;
  • 申命記 12:17 - “你的穀物、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以及你所許一切還願祭、你的甘心祭和你手中的奉獻物,都不可在你的城裡吃,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