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 基督復活的證據(一)

(基督)……在第三天覆活了。(哥林多前書15:4

你要相信耶穌死裏復活的事實!以下是這事實的兩個證據:一、主日(禮拜日)。數千年來,希伯來民族一直持守他們安息日的教義。後來,一羣早期的猶太基督徒把禮拜日從一週的第七天(也即週六)改到第一天(也即週日)!為什麼他們放棄了曾經牢牢守護的傳統呢?基督在一週的第一天覆活,也在一週的第一天向門徒顯現,而且祂的靈澆灌教會也是在一週的第一天。因此,門徒在週日聚集敬拜耶穌(參見哥林多前書16:2)二、慶祝復活節。這取代了猶太人的逾越節。那麼,猶太人把逾越節視為他們民族歷史上最重要的事件,為什麼後來卻遺棄逾越節,轉而慶祝基督徒認為最重要節日的復活節?他們的問候語是:“基督復活了!”迴應是:“基督的確復活了!”除了復活的事實,還有什麼事實可以解釋人們慶祝復活節呢?這種慶祝活動一直追溯到早期教會時代。

保羅寫道:“我所領受並傳給你們的最重要的信息是:基督照聖經的記載為我們的罪死了,然後被埋葬了;又照聖經的記載在第三天覆活了,…… 後來有一次向五百多位弟兄姊妹顯現,其中有許多至今還健在,也有些已經安息了。”(哥林多前書1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