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主耶穌交託給我的使命……就是犧牲性命,我也在所不惜。”(使徒行傳20:24)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乘坐泰坦尼克號航行的富有女人。當船撞上冰山時,她被安排在其中一艘救生艇上。當她問是否可以返回她的特等艙時,她只被允許有三分鐘的時間。她跨過散落在船艙地板上的鈔票和珍貴的寶石,抓了三個橙子就返回到救生艇上。環境改變了她的價值觀;悲劇使她的優先事項清晰明瞭。問題不在於你的日程表是否排滿了,而在於誰會把它排滿,用什麼來排滿它。如果你明智的話,你就會針對生命的優先事項求問上帝,然後照着履行(參見箴言3:6)。在一項調查中,90歲以上的人被問到:“如果你的生命可以重新來過,你會過怎樣不同的生活?”三個答案不斷地出現:一、我會花更多的時間與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二、我會嘗試更多的事情並冒更多的風險。三、我會投身到在我離開後還會繼續存留的東西。
瑣碎的事情盜竊了我們太多的時間,致使我們按照錯誤的優先事項來生活。如果你有求必應,你就永遠無法去做上帝呼召你去做的事情。保羅想明白了:“……完成主耶穌交託給我的使命——為上帝充滿恩典的福音做見證,就是犧牲性命,我也在所不惜。”怎麼樣都行的生命,就是怎麼樣都行不通的生命。你最大的挑戰是思考和去做極其重要的事情。“如果他們有智慧,就能明白這一切,知道自己的結局”(申命記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