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 作個好公民

作個好公民

政客 —— 要如何對待他們?政府 ——要站在哪種角度看待它?稅—— 一定要交嗎?邪惡的政權又如何?如果你生活在希特勒或者斯大林統治之下,你要順服他們嗎?

“作個好公民!”使徒保羅寫道,“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爲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羅馬書13:1-3)。

對那個時代的讀者來說,保羅的這段教訓極具挑戰性。在古代社會,宗教和政府是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的。對於“彌賽亞不會在世上建立自己的權柄”這個真理,初代教會還是似懂非懂。不但如此,他們生活在一個將羅馬帝國和羅馬皇帝視作神明的社會。在這樣的背景下,保羅教導初代信徒要以基督爲王,但同時順服羅馬政府的權柄。

我們要結合《啟示錄》13章來認識《羅馬書》13章的教導。《啟示錄》13章作於羅馬皇帝圖密善Emperor Domitian對基督徒大肆迫害的時期。政府被視爲魔鬼(即紅龍)的同盟;魔鬼授予政府(即從海上升起的怪獸)權柄來迫害基督徒。更有甚者,政府可能淪爲魔鬼的代言人。

《羅馬書》13章和《啟示錄》13章都是真理。這表明,政府職能有積極一面,但也可能有邪惡一面;政府也有好壞之分。奧斯卡.考縵Oscar Cullmann指出,基督徒可以根據“政府是否跨域其職能範圍來評判它是神的僕人還是魔鬼的工具。”

我們要如何作好公民呢?

爲當權者禱告

詩篇89:38-45

以色列是一個神權政體。教會和國家是不可分割的。“被膏立”的宗教領袖(38節)也是頭戴冠冕(39節),坐在“寶座”上的政治領袖(44節)。

在舊約中,以色列王均被視爲蒙神“膏立”的人。然而,他們當中的很多人都犯了罪,對神不忠。詩人寫道:“但你惱怒你的受膏者,就丟掉棄絕他。你厭惡了與僕人所立的約,將他的冠冕踐踏於地”(38,39節)。

主啊,我要爲我們國家的政府和領袖們禱告。願他們能充滿智慧,好好管理人民,不要使自己蒙羞。

順服權柄、享受自由

羅馬書13:1-14

我們生活在耶穌第一次降世和耶穌再來之間。當耶穌再來時,他將建立權柄,直到永遠。到那時人間政府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但此時此刻,我們仍需政府來管理社會。使徒彼得所謂“人的一切制度”指的就是政府職能(彼得前書2:13)。

這並不是說政府超越神的主權;相反,政府之所以出現在人類社會中,完全是因爲神設立了它。

既然政府是神所設立的,保羅便要求人人都順服政府的權柄(羅馬書13:1-2)。

基督徒尚且要順服地上的權柄,豈不更要尊重、順服教會權柄嗎?不同教會有不同的組織架構。順服教會不但是聖經的明確教導,而且,根據我個人的體會,順服也能給會信徒個人帶來巨大自由。

這就是新約的基本原則。我們應該順服所有權柄 —— 政府、地方以及組織。爲什麼?

第一,它們都是神設立的權柄構架。

第二,悖逆權柄帶來不良後果。“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節)

第三,“也是因爲良心”(5節)。如果我們不順服政府權柄,就不能帶着無愧的良心生活。“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爲刑罰,也是因爲良心”(5節)。

本段經文顯明,聖經對人在道德層面和法律層面的要求有所不同。在個人道德層面,保羅和耶穌的教導非常相似:“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你不可爲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14-21)。但保羅又談到“政府的權柄”(13:1-6),他說政府是神所設立的,爲要震懾那作惡的人(4節)。

政府應該保護公民的利益。對暴力或殺戮視而不見即不人道也不符合基督徒的價值觀。在本國內,如果政府在必要情況下爲了保護公民利益而使用武力,是正當行爲。按照這個理論,爲保護本國公民不受傷害,政府對外使用武力也應被視爲正當。但在實際情況中,界定何爲“正義之戰”並不容易。

公民理當納稅(6-8節) - 對此沒什麼好爭論的。基督徒應該繳清稅款,一分不欠,也不要拖延付賬單:“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 ……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7-8節)。

身負借貸並沒什麼不對,比如有房貸、學貸,使用信用卡消費等等。但聖經卻警告我們要謹慎開支,避免陷入債務危機。一旦碰到債務問題,不要逃避,要馬上尋求幫助,比如諮詢某些基督教債務服務機構。

成全律法的方法就是愛鄰舍如同愛自己:“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爲虧欠。因爲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8節第二段)。

如果凡事都能從“愛人”的角度出發,那我們就不會偷竊,因爲偷竊會讓對方產生損失;我們也不會去殺人,甚至不應該對他人動怒,因爲這樣做會傷害對方;我們也不會有淫亂行爲,因爲知道這樣做會破壞婚姻關係。

“律法的規定很明白:不要跟別人的配偶上牀,不要侵害人的生命,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侵佔,不要總想得到更多,還有很多“不要,不要” – 最後再加一句:愛人如己。因爲你若真的有愛,就不會錯得太離譜。如果要給律法做個總結,那就是一個字:愛。(9-10節 – 信息版聖經 – 譯者翻譯)。

律法的總結和成全就是愛。愛並不是一個破壞律法的藉口,而是一個更加遵守它的理由。神頒佈誡命的初衷是出於愛,耶穌成全誡命也是因爲愛。保羅不是說只要心中有愛就可以不遵守誡命;相反,他說你若真的有愛,自然會守住誡命。

耶穌就是愛的終極典範。保羅說:“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14節)。願主耶穌的品格和他的愛不但能夠包裹、保護你,並且在你身上彰顯出來。

主啊,我希望自己能夠披戴主耶穌基督,不是“爲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4節)。願今天,我能彰顯出基督的愛。

認識權柄的侷限性

歷代志上7:1-9:1

放眼世界,我們既能看到好政府、好領袖,也能看到壞政府、壞領袖。舊約時代,以色列政府差強人意,而以色列民眾也難辭其咎。

當《歷代志》的作者爲人名和族譜做總結時,他寫道:“以色列人都按家譜計算,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猶大人因犯罪就被擄到巴比倫”(9:1)。在這個名錄中,作者提到了掃羅,“尼珥生基士。基士生掃羅。掃羅生約拿單,麥基舒亞,亞比拿達,伊施巴力”(8:33)。兩章之後,作者稱他掃羅是開局很好,但結局敗壞的典型(10:13-14)。

掃羅所領導的政府印證了《啟示錄》13章中的話。但好在大衛努力順服神,沒有辜負神的託付。

主啊,請幫助我們對你所放置的權柄(無論是政府還是教會)持有正確態度;即便在意見不同的情況下,也能出於恩慈而順服政府。請賜我們智慧,讓我們明辨政府在什麼情況下已經越界,濫用了權柄。

佩泊的補充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爲,帶上光明的兵器!”(羅馬書13:12)

今日金句:

要愛人如己。你如果真的愛他人,就不會走錯。(羅馬書13:9 – 信息版聖經 – 譯者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