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節對照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2:25 - 愛惜自己生命的人,就喪失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人,就可以在永生裡保全生命。
  • 箴言 13:24 - 不責打兒子,就是恨他; 愛兒子的人,管教勤加。
  • 路加福音 14:26 -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不恨惡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 馬太福音 10:37 -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我;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我;
  • 創世記 29:33 - 她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就說:“耶和華因為聽到我被厭惡,所以又賜給我這個。”於是她給他起名叫西緬。
  • 創世記 29:31 - 耶和華見莉亞被厭惡,就使她生育,拉潔則不生育。
  • 申命記 21:15 - “如果某人有兩個妻子,一個他愛、一個他厭惡,他所愛之妻和他厭惡之妻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由他厭惡之妻所生,
  • 瑪拉基書 1:2 - 耶和華說:“我早已愛你們。”你們卻說:“你怎樣愛我們呢?”耶和華宣告:“要知道,以掃是雅各的哥哥,但是我愛雅各,
  • 瑪拉基書 1:3 - 以掃我卻厭惡!我使他的山地荒涼,把他的產業給了荒野的胡狼。”
逐節對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