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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 / 更新心意学教理 / 17.第三条诫命 53-56问 / 第53问 礼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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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问 礼拜四 - 更新心意学教理

第53问 礼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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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心意学教理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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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问:第三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是:“你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 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礼拜四

上帝的名大过所有其它的名。上帝的名代表祂的属性。上帝行奇事,为自己的名得荣耀称颂。祂要求我们荣耀祂的名,以尊重的态度对待祂的名。我们中间凡爱祂的人,都会乐于称颂上帝伟大的名。请读诗篇113:1-4。

诗113:1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耶和华的仆人哪,你们要赞美,赞美耶和华的名!

诗113:2 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从今时直到永远!

诗113:3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是应当赞美的!

诗113:4 耶和华超乎万民之上,他的荣耀高过诸天!

《更新心意学教理》版权已授权给Vitality,并已授权“微读圣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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