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 - 利 24:16
這是一個很難解釋的故事。兩個人動起武來,大家脾氣火暴,大吵大叫。其中一人引用神的名字去咒詛另一人,這明顯違背了不可褻瀆耶和華的名字的命令。我們應該怎樣處理這事呢?
神的名字不是我們可以隨便用來表達震驚、憤怒或有趣的。也不是我們可以用來支持自己喜歡的政治或社會立場的。當然我們也要留意,不會輕率地說“神這樣告訴我。”
我們怎樣使用神的名字,塑造我們怎樣看神的性格。如果我們把神的名字當作一句妙語,我們便不會把神當作是甚麼一回事。如果我們用神的名字去支撐我們的政治或社會立場,那神只不過是我們的一個吉祥物而已。但如果以敬畏的心去使用神的名字,我們便會以耶和華當得的榮耀去尊崇祂。但在這個故事中的人卻看不見這點,因此他要為所犯的罪受到最終的懲罰,真是很難想像得到這樣的結果。
多年之後,耶穌被誣告褻瀆而最終被處死。但對我們來說,這卻是好消息。因着耶穌被判罪,我們一切誤用神的名字的罪,包括一切羞辱神的說話和行為,便得赦免了。而現在神恩慈地授權我們可使用祂的名字,以致我們能藉着呼求祂的名字而得救。
###禱告
主耶穌,求祢幫助我們,在說話和行為上都尊崇祢名字的神聖。惟願我們稱祢的名字時,只是單單爲了榮耀祢。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