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太 18:21
當我獨自長途駕駛時,我有時會聽收音機播放的“經典老歌”。偶爾聽到的一首歌的副歌中,有這樣一句話:“我一直在努力觸及事情的關鍵……我想是關於饒恕。”這正是耶穌在今天的經文中所強調的。
彼得問耶穌:“我當饒恕弟兄幾次呢?”耶穌用不饒恕人的僕人的比喻回答了他。這個僕人被免了大債,卻不肯免去別人欠他的小債。耶穌要說的是,我們不應限制饒恕他人的次數。為甚麼?因為我們應該像神饒恕我們一樣饒恕人。
我們如何饒恕他人,實際上展示了我們如何理解神怎樣饒恕了我們。神改變人心的憐憫使我們能夠因着神的愛,向他人顯出憐憫。
一些心理學家認為饒恕是個人的選擇,意味着允許可以不饒恕那些傷害我們的人。當然,在某些情況下,完全接納或信任我們已饒恕的人,可能並不明智。饒恕某些造成傷害的人,可能需要艱難的努力,也可能無法完全消除傷痛。但饒恕是正確的做法。
對耶穌、彼得和我們來說,饒恕是事情的關鍵。
禱告
主耶穌,正如祢饒恕了我們一切的罪,求祢施恩幫助我們饒恕他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