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 - 徒 4:20
当看见或经历过一些特别的事情时,我们通常都禁不住要去告诉别人的。不论是邂逅知名人士、一个美好的假期,或一件改变生命的事情,我们都很想与人分享。我年少时,曾亲眼见到某次的太空穿梭机发射,可以肯定说,回家后我必定曾经对我所有的朋友讲述这件事的。
在这个星期,当我们思想神的伟大使命时,让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二个关键字词“作见证”吧。我们为神的救赎大功做见证人,或作见证,因为神呼召我们这样做,而圣灵已经降临来帮助我们了(使徒行传 1:8)。
然而,我们心里受到感动。如果我们已经历过神的爱和能力,而我们整个人和生活方式也完全被改变了,我们又怎能不讲出来呢?
在今天的经文中,我们读到使徒彼得和约翰因为医好了一个瘸腿的人,引起了耶路撒冷宗教领袖们的关注。那些领袖们想知道,他们是靠着什么能力和权柄行了这件事的。一向勇敢的彼得宣告他们是单单事奉耶稣的,他们的工作是传讲耶稣,奉祂的名服事人,他们又怎能不去分享从救主身上学到的事情呢?同样,愿我们的生命也能倾流出救恩的喜乐!
祷告
亲爱的耶稣,这段经文提醒我们:“除〔你〕以外,别无拯救。”惟愿我的生命充溢着兴奋和喜乐,因着祢的大爱,我们是属于祢的。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