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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4:28

    你们告诉他们,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们达到我耳中的话待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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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4:29

    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并且你们中间凡被数点、从二十岁以外、向我发怨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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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4:30

    必不得进我起誓应许叫你们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儿子迦勒和嫩的儿子约书亚才能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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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4:31

    但你们的妇人孩子,就是你们所说、要被掳掠的,我必把他们领进去,他们就得知你们所厌弃的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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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4:32

    至于你们,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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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4:33

    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担当你们淫行的罪,直到你们的尸首在旷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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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4:34

    按你们窥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顶一日,你们要担当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与你们疏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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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4:35

    我耶和华说过,我总要这样待这一切聚集敌我的恶会众;他们必在这旷野消灭,在这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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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5:25

    祭司要为以色列全会众赎罪,他们就必蒙赦免,因为这是错误。他们又因自己的错误,把供物,就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和赎罪祭,一并奉到耶和华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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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15:26

    以色列全会众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为这罪是百姓误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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