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逐节对照 | 查看上下文 | 查看原文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逐节对照 | 查看上下文 | 查看原文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逐节对照 | 查看上下文 | 查看原文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逐节对照 | 查看上下文 | 查看原文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逐节对照 | 查看上下文 | 查看原文“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逐节对照 | 查看上下文 | 查看原文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逐节对照 | 查看上下文 | 查看原文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
逐节对照 | 查看上下文 | 查看原文“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做;
逐节对照 | 查看上下文 | 查看原文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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