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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之比喻
1弟兄們,難道你們不知道法律管人、是儘在他活着的時候麼?我這是對懂法律的人說的。
2有丈夫的女人,丈夫還活着,她是被法律束縛着、去跟着丈夫的;丈夫若死去,她就得解放、脫離了丈夫律了。
3所以丈夫還活着,她若歸於別的男人,便稱為淫婦;丈夫若死去,她就脫離了那法律而得自由了;歸於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
4所以你們呢、我的弟兄們,你們因屬於基督的身體、對於律法也可被看為已死的、可以歸於別人的,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得甦活起來的,好叫我們可以給上帝結果子。
5因為我們從前在肉體裏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罪之惡情、運用着動力於我們的肢體中,以致給死結果子。
6但如今呢、我們既對那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就得解放、脫離了那律法了;因此我們做奴僕、是依靈之新樣子,而不是依典籍之舊樣子。
犯罪與得救之經驗
7這樣,我們可怎麼說呢?律法是罪麼?斷乎不是。不過、若不是由於律法,我就不知道罪是甚麼。若不是律法說:「你不可貪慾」,我就不知道貪慾是甚麼。
罪與律法之關係
8然而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在我身上動起各種的私慾來。因為在律法以外、罪是死的。
9從前在律法以外、我活着;誡命一來到,罪活了起來,我就死了。
10那本來要叫人活的誡命、我見得倒是叫人死的,
11因為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誘惑了我,藉着誡命殺死了我。
12所以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是義的,又是善的。
13那麼善是在我身上生出死來麼?斷乎不是。不,是罪,罪為要顯明它是罪,便藉着善在我身上造出死來,叫罪藉着誡命顯出它是有罪到極點的。
雙重的我
14我們曉得、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的,是賣在罪之下做奴僕的。
15因為我所作出來的、我竟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不去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行。
16若我所不願意的、我倒去行,我就同意律法是好的了。
17其實呢、不再是我作出來的,乃是那住在我裏面的罪作出來的
18我知道在我裏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善住着;因為志願呢、我雖有,把善作出來呢、我卻不能。
19因為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20我所不願意的、我若去行,便不再是我作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罪作出來的
兩律相爭
21所以我見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總有惡和我同在。
22因為按我「內心的人」來說呢、我倒極贊喜上帝之律;
23但我卻看出,在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之律交戰,把我擄去、去附從那在我肢體中的罪之律。
24慘苦啊,我這個人!誰能援救我脫離這掌權的身體呢?
25感謝上帝,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論我自己、我是心思上心思上:或譯「以心思」。給上帝之律做奴僕,而肉體上肉體上:或譯「以肉體」。給罪之律做奴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