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7:7~12│《環球聖經譯本》
7“你們要祈求,就會給你們;要尋找,就會尋見;要叩門,就會給你們開門。
8因為凡祈求的就得到,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會給他開門。
9你們中間有哪個人,兒子求餅,卻給他石頭;
10或者求魚,卻給他蛇呢?
11你們雖然邪惡,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難道不是更要把好東西賜給求他的人嗎?
12所以在任何事上,你們希望別人怎樣對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對待別人,這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五章1節至七章6節記載了耶穌宣告的天國憲章的性質和細則。從七章7節開始,耶穌教導的重點轉到天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尋求天國真理的途徑和方法。
一、首先要有明確的追求目標和百折不撓的求索精神。七章7至8兩節中三個重複的動詞都是用現在式祈使語氣,含有“連續不斷”的意思,即必須通過“不斷祈求”得到神的指引和護佑,通過“不斷尋找”尋見天國的真理,通過“不斷叩門”進入神的國度。
二、耶穌用對比手法,要我們認識神的大能、恩典和慈愛。邪惡的世人“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祂“更要把好東西賜給求他的人”。祂賜給世人的最好的禮物,就是對世人無比的愛——“甚至把他的獨一愛子賜給他們,為使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三、“在任何事上,你們希望別人怎樣對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對待別人。”耶穌將此列為“律法和先知的總綱”。這一精闢見解和教導,後來被稱為“金律”。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古訓比較,耶穌提出這一為人處世的基本原則更側重於積極主動的方面,即我們要以“希望別人對待”我們的方式對待別人。因此,這個教導與二十二章40節中耶穌概括的有關愛的兩條誡命,都包含了“愛人如己”的觀念。既然這是總綱,那麼我們在所有的事上都要照着去行。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你如何理解這個“律法和先知的總綱”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區別?
二、你如何運用“律法和先知的總綱”,加深對“愛仇敵”教義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