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雅各書1:14
試探是我們心裏的意念。看到喜歡的人或東西時,我們便想據爲己有,雖然我們明知這種想法是錯的。
人總會有慾念的,其實,我們對人最初的印象是身不由己的。舉例說,我是一個異性戀男子,當我見到一位美麗的女士時,我對她的第一個印象是:“譁,她真是個尤物!”這是自然的反應。若要停止有這種感受,恐怕要弄瞎我的眼睛纔行呢。
然而,在起初有這種感受後,我便要為自己的意念負責任了,那些意念有可能會發展為試探和邪惡。例如,如果這樣想:“譁,假如能夠親近她,就是夢想成真了。”就不單是起初的印象那麼簡單了,這是邪惡的意念導至犯罪。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己經與他犯奸淫了”(馬太福音 5:28)。我們很容易便會這樣做,這就是犯了罪。
每一天我們都會見到可以成為我們的試探的東西或人物,看見一輛汽車、或一棟房屋、或一個人、或任何你渴望得到的東西,你都可能會受到試探。然而,當我們從直覺的第一印象,進展到存心去滿足自己的錯誤慾望時,我們就是犯了罪。這時我們不可以把責任推到神身上,神創造美麗的事物,但慾望是我們的,控制我們的慾望是我們的責任。
禱告
神啊,求你叫我們不遇見試探、拯救我們脫離兇惡、和赦免我們的罪。求你藉着你的靈在我們裏面作工,來幫助我們控制我們的心思意念。奉耶穌的名祈求。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