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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六日 以眼還眼 - 每日箴言

十一月二十六日 以眼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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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箴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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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4:17-22馬太福音 5:38-42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 - 太 5:39

你有沒有曾經想過要報復?可能是因為同事竊取了你努力工作的功勞,又或者其他人不當的行為,令你受到指責。有人用說話或行動傷害了你,想去扯平是很自然的。但通常我們不會單單扯平,我們還會想進一步報復,便會引起惡性的循環,可以導至家庭破碎、社區分裂甚至國家滅亡。

今天所讀的利未記經文,應用了我們昨天讀過的故事中的律法,這令我們想起兩件事。第一,不論我們是否生出來便是神約的子民,所有與神立約之民都要遵守約的要求。公平是適用於每一個人的。第二,當我們受到傷害,神的律法限制我們可要求的賠償:“以眼還眼”(不能再多些)。例如你傷害或殺死了鄰居的動物,他可以從你的動物中取回一隻,但不可以取兩隻。正確地實施公平是應有限制的。

然而,耶穌更進一步挑戰我們,去向傷害了我們的人表達愛心。事實上,神便是這樣待我們的!雖然我們犯罪是該死的,但神並沒有要我們填命,祂反而藉着基督為我們犧牲自己,來向我們施憐憫。當我們看見神怎樣付出額外的努力,向我們施憐憫時,我們也可以用“連… 臉也轉過來”的態度,去對待傷害過我們的人。

###禱告

仁慈的神,我們雖然犯了罪,祢仍然以憐憫迴應,我們真是永遠感激祢。求祢幫助我們,以祢憐憫之道去對待每一個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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