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焚紅母牛為灰以潔不潔之民
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
3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4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5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6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7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
8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9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汙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
10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11「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
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汙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
13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汙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汙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汙穢還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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