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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人欲存天理
1爾中一切鬥爭紛擾、果何由而起?非由爾之情慾交戰於內乎?
2爾貪而不得、乃行兇殺;妒而不獲乃起爭奪。爾之所以不得者、以爾不求也;
3求而不得者、以爾求之不以其道、蓋爾所求者、徒為縱情恣慾而已
4嗚呼、爾亦不淑也已!豈不知與世為友、即與天主為仇乎?閹然媚世者、不能取悅於天主矣。
5經云:『寓我心中之聖神、愛我情深、不容我別有所戀;』爾以此語為虛發乎。
6且天主之所以福惠吾人者、亦已厚矣。經云:『天主抑驕福謙、』此之謂也。4:6 箴言篇第三章第三十四節。
7是故吾人當心悅誠服、而奉事之、毅然擯絕魔鬼、則魔鬼必逡巡而遠逸矣;
8親近天主、則天主必殷勤相愛矣。吾願作惡者皆洗濯其手、而二三其德者皆純潔其心也。
9吾願爾等皆真心懺悔、痛哭流涕、轉笑為泣、轉喜為憂;
10在天主明鑒之下、小心翼翼、謙卑自牧、則天主必予爾等以升擢矣。
11兄弟之間、切勿互相詆毀。詆毀兄弟、即詆毀律法、評判兄弟、即評判律法。爾若評判律法、即非守法之人、而以司法自居矣。
12夫立法司法、但有一位、惟操生殺之權者天主而己。爾何人斯、乃敢評判他人!
13爾又曰:『今日或明日、我儕將往某城、作一年之勾留、將營商而獲利焉。』
14然而明日之事、固非爾所能逆知也。盍一思之、爾之生命、果為何物?人生在世、實如雲煙過眼、瞬息即杳。
15爾如曰:『主若願者我儕當可仍在人間、而致力於其事;』則言之得體矣。
16顧爾傲慢成性、至今猶誇誕如初;凡此誇誕、皆屬非善。
17人如見善不為、即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