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他的弟兄,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 - 利 25:48-49
有朋友問;“為什麼神必須藉着十字架來赦免我們的罪?”為什麼耶穌要為我們受苦,犧牲祂的生命?答案就在今天的經文中。當一個家庭的農地多年沒有收成時,他們可能要變賣家產,甚至賣掉一個家庭成員,去清還堆積的債務(利未記 25:23-55)。幸好神的律法容許其他家庭成員去代他們清還債項,解除他們要負的責任。
這些律法指出,我們可能會欠一些我們無法償還的重債。如果有人傷害我,我可以嘗試傷害他們,就等如他們還了債,又或者由我自己來承受我的損失。同樣,當我們觸犯了神的律法時,我們便欠了債,這筆債項需要有人來償還,就是由我們或者由神去清還。耶穌在馬可福音 10:45這樣解釋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耶穌不單代我們付了贖價,祂自己更成為贖價,祂的受苦和受死償還了我們的債務!這意味着我們現在是自由的了!多年前,一個年輕的家庭陷入沉重的債務中,包括醫藥費、沒有預料到的汽車修理費用、房屋貸款和學生貸款。當一個慈善機構代他們清還了債務時,這個家庭的現在和將來,便完全被改變了!相比之下,耶穌所做的遠超過這個慈善機構,祂拯救所有相信祂的人,與祂永遠同活呢!
###禱告
耶穌啊,爲着祢為我們所作的我們永遠感謝祢。惟願我們能忠心地在祢為我們贏得的自由中生活。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