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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路
1總之、律法僅為真福之前影、而非真福之實象。故雖歲一獻祭、亦無從使與祭者臻於純全之域也。
2若與祭者果得一洗永潔、而達無愧無怍之境界、則贖罪之祭、將不早應息絕乎?
3然稽諸事實、則歲歲獻祭、年年懷罪。
4無他、牛羊之血、固不能洗滌罪孽也。
5故基督之臨世也、則曰:
『牲牷與獻禮、皆非爾所喜;
爾已夙為我、妥備一形體。10:5 聖詠第四十首第七至第九節。
6燔祭贖罪祭、非爾所樂意;
7吾曰:吾來矣、經中有明示;
吁嗟吾天主、吾願行爾旨。』
8首節所謂「牲牷」、「祭禮」、「燔祭」、「贖罪祭」、「皆非爾所喜」者、悉屬律法之事也。
9繼乃曰:「我來」「行爾旨;」是則前者廢而後者立矣。
10吾人之所以得賴耶穌之一獻其身而罪累全釋者、亦憑斯「旨」而已矣。
11一般司祭、雖朝朝束身奉事、而供獻千遍一律之祭祀、終不能脫吾人於罪累也。
12惟基督之獻身贖罪、則一勞永逸、而坐於天主之右、10:12 聖詠第一百一十首第一節、及馬爾谷福音第十六章第二十節。
13以俟諸敵之屈伏。
14蓋一經基督之自獻、而受聖者咸得成全於永古矣。
15聖神於此亦供其證曰:
16『時既至、將與義塞約如次:
欲將吾誡命、置彼腔子裏;
真諦與妙道、深深銘腑肺。』
17又曰:
『吾願寬宥其諸惡、不欲再念其罪行。』10:17 見先知葉肋未亞書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三節。
18夫諸罪既蒙寬赦、自不復有贖罪之祭矣。
19兄弟乎、吾人茲得藉耶穌之寶血、遵其為吾人開闢之路、而自由進入閟幄矣。
20此新路也、亦生路也。其所通過之帷幕、則基督之肉身也。
21今吾人在天主宅中、既有偌大之司祭矣;10:21 見先知匝加里書第六章第二節及戶籍紀第十二章第七節。
22吾人之心、既已灑脫罪累矣;吾人之身、既已洗濯於潔水之中矣;則吾人尚可不以一片赤誠、沛然不疑、而親近天主乎?
23尤宜確乎不拔、堅守吾人所共抱之望德。蓋天主言出惟行、有諾必信也。
24尚其以愛德興善行互相鼓勵。
25集會之事、切勿中輟、如若輩無恆者之所為也。亟宜彼此勗勉夾持;蓋彼日伊邇、更無因循之餘地矣。
26夫吾人既認識真道、如再明知故犯、則不復有贖罪之祭、
27而其所餘者、惟觳觫待刑、以候吞滅悖逆之燎火而已。10:27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二十六章第二節。
28昔人干犯摩西律法、根據二三人之證言、尚且殺之無貸;10:28 申命紀第十七章第六節。
29何況蹂躪天主聖子、輕慢聖德所本之盟血、褻瀆恩寵所自之聖神、爾謂其所當受之刑罰、更堪設想乎!
30『伸冤在我、報應不爽。』『惟彼上主、黜陟厥民。』吾人固知作是語者之為誰也。10:30 申命紀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五節與第三十六節。
31遭受永生天主之譴怒、可怖也已!
32爾等當一憶曩昔初蒙光照之日、爾等如何備嘗艱苦、頻遭橫逆、
33不惟自身受垢蒙辱、若優伶之演劇、供眾一粲;即同道中有遭此垢辱者、爾等亦莫不痛苦身受。
34爾等不惟體恤囹圄中人、即自己產業之被劫奪、亦能逆來順受、且欣然自樂、固知另有盡善盡美、可大可久之嗣業在也。
35惟望毋失勇毅之氣、必有厚報。
36蓋欲奉行天主之旨而獲所諾、則耐德尚矣。
37『尚待片晷、須臾之間、彈指之頃、而將臨者自至、其必不復稽延矣!10:37 此節與下節見於先知意灑雅書第廿六章第二十節、及先知雅巴古克書第二章第三與第四節。
38然『為吾之忠僕者、當恃信德而生;若畏首畏尾、非吾心所喜。』
39吾人則非畏首畏尾、終致淪亡之徒也;乃浩然不疑、自求靈祉之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