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责跟异族通婚
1这些事完成以后,众领袖来接近我,说:“以色列百姓、祭司和利未人没有弃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和亚摩利人等列邦民族所行可憎的事。
2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以致圣洁的种子和列邦民族混杂,而且领袖和官长在这事上是罪魁。”
3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惶地坐着。
4凡为以色列上帝言语战兢的人,都因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这里来。我惊惶地坐着,直到献晚祭的时候。
5献晚祭的时候我从愁烦中起来,穿着撕裂的衣服和外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上帝举手,
6说:
“我的上帝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你—我的上帝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多到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
7从我们祖先的日子直到今日,我们的罪恶深重;因我们的罪孽,我们和君王、祭司都交在邻国诸王的手中,被杀害,掳掠,抢夺,脸上蒙羞,正如今日的景况。
8现在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暂且向我们施恩,为我们留下一些残存之民,使我们如钉子钉在他的圣所,让我们的上帝光照我们的眼目,使我们在受辖制之中稍微复兴。
9我们是奴仆,然而在受辖制之中,我们的上帝没有丢弃我们,在波斯诸王面前向我们施恩,叫我们复兴,能重建我们上帝的殿,修补毁坏之处,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城墙。
10“我们的上帝啊,既然如此,现在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们离弃了你的诫命,
11就是你藉你仆人众先知所吩咐的,说:‘你们要去得为业之地是污秽之地,因列邦民族的污秽和可憎的事,叫这地从这边到那边都充满了污秽。
12现在,不可把你们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把这地留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
13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这一切的事,但你—我们的上帝惩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为我们留下这些残存之民。
14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诫命,与行这些可憎之事的民族结亲呢?若我们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余民或残存之民吗?
15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啊,你是公义的,我们才能剩下这些残存之民,正如今日的景况。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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