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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祭之例
1主天主如是云、內院之東門、東門原文作東向之門下同於操作之六日宜閉、惟安息日、朔日、方可啟之、
2君自外而入、必由斯門之廊、立於門柱旁、祭司為獻火焚祭、及平安祭、遂拜於門閾而出、惟門不閉、迨暮乃閉、
3安息日、朔日、國民必於其門際崇拜主、
4安息日、君所當獻於主之火焚祭、即無殘疾之羔羊六、無殘疾之牡綿羊一、
5配獻之素祭、為牡綿羊獻細麵一伊法、為諸羔羊隨力而獻、細麵一伊法、須加油一欣、
6月朔、必獻牡犢一、羔羊六、牡綿羊一、俱須無殘疾、
7為牡犢獻細麵一伊法、為牡綿羊獻細麵一伊法、配獻為素祭、為諸羔羊隨力而獻、細麵一伊法、須加油一欣、
8君入時、必由門廊之道而入、亦必由此道而出、
庶民崇拜主不可由所入之門而出必由相對之門而出
9節期、國民欲詣主前、凡由北門入以拜者、必由南門而出、由南門而入者、必由北門而出、不可由所入之門而出、必由相對之門而出、
10君亦當在民中、民入、君偕入、民出、君偕出、
11節期大會之時、配獻之素祭、為各牡犢獻細麵一伊法、為各牡綿羊獻細麵一伊法、為諸羔羊隨力而獻、細麵一伊法、須加油一欣、
12如君樂意獻火焚祭、或平安祭於主、則當為之啟東門、遂獻火焚祭、平安祭、與安息日之獻祭無異、獻畢乃出、出後則閉其門、
論每晨須獻之常祭
13爾必日用未盈歲無殘疾之羔一、獻於主為火焚祭、必每晨獻之、
14每晨亦配獻素祭、細麵一伊法六分之一、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細麵、為素祭獻於主、是為常獻之祭、永為定例、
15每晨當獻羔羊與素祭及油、為常獻之火焚祭、○
論君之地業
16主天主如是云、如君以地賜子、則可歸子、蓋地原屬君之地業、其子終嗣之為恆產、
17如君以地賜臣僕、則歸臣僕、至於禧年仍歸君、君之地業、必歸其子、
18君不可虐取民業、佔據民地、必以己地賜子為業、免我民各失其業而散、○
見烹祭肉之小院
19其人遂導我由門旁之側門而入、至祭司北向之聖房、見其後西向有一所、
20遂告我曰、此處祭司當烹贖愆祭牲之肉、贖罪祭牲之肉、並炊素祭物、以免聖物攜至外院、近於民眾、
21遂導我至外院、使我行院之四隅、見每隅有一小院、
22院四隅之小院、四周有墻、長四十、廣三十、四隅之小院、其度維一、
23四小院、每院四周有廊房、廊房內有烹飪之所、
24其人告我曰、此烹飪之所、民獻祭時、聖殿之供役者、烹肉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