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
1以下是上帝的訓示:
2
「我是你的上帝耶和華,曾把你領出埃及,使你不再受奴役。
3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
「不可為自己雕刻神像,不可仿照任何飛禽走獸或水族的樣子造神像,
5不可跪拜它們,也不可供奉它們,因為我——你的上帝耶和華痛恨不貞,我必追討背棄我之人的罪,從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6但那些愛我、遵守我誡命的人,我必以慈愛待他們,直到千代。
7
「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華的名,違者必被耶和華定罪。
8
「要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9你一週可工作六天,
10但第七天是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安息日,這一天你和兒女、僕婢、牲畜及你那裡的外族人不可做任何工。
11因為耶和華用六天造了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天便休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這日,把它定為聖日。
12
「要孝敬父母,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
13
「不可殺人。
14
「不可通姦。
15
「不可偷盜。
16
「不可作偽證陷害人。
17
「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僕婢、牛驢或其他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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