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llel Verses
Cross Reference
  • 詩篇 22:14 - 我像水被倒出去, 全身骨頭都脫節; 我的心像蠟, 在我裡面融化。
  • 以賽亞書 53:4 - 其實他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病患, 背負了我們的痛苦; 我們卻以為他受責打, 是被 神擊打和苦待。
  • 以賽亞書 53:5 - 然而他是因我們的過犯被刺透, 因我們的罪責被壓傷; 他承擔了刑罰,使我們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就得以痊癒。
  • 以賽亞書 53:6 - 我們所有人都如羊走迷, 人人偏行己路; 耶和華卻把我們所有人的罪責, 都歸在他身上。
  • 以賽亞書 53:7 - 他被壓迫,自己甘願受苦待,卻不開口, 他像羊被牽去宰殺, 又像羔羊在剪毛的人面前默默無聲, 他就是這樣不開口。
  • 以賽亞書 53:8 - 他受欺壓,被奪去公平的審判; 誰可以述說他的後代呢? 他從活人之地被除滅, 被責打是因我子民的過犯。
  • 以賽亞書 53:9 - 人使他與惡人同穴, 讓他死後與財主同葬, 儘管他沒有做過殘暴的事, 口裡也沒有詭詐。
  • 以賽亞書 53:10 - 是耶和華想要把他壓傷,使他受痛楚。 如果你以他的性命作抵罪祭, 他就會看見後裔,日子長久, 而且耶和華想要的事將會藉著他的手成功。
  • 羅馬書 8:32 - 他連自己的兒子都不顧惜,竟然還為我們所有人把他交去受死,又怎不會把一切連同他一起施恩賜給我們呢?
  • 哥林多前書 10:21 - 你們不能既喝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不能既分享主的宴席又分享鬼魔的宴席。
  • 啟示錄 3:20 - 聽吧,我站在門外敲門;如果有人聽見我的聲音就開門,我就會進入他的家,我與他,他與我一起進餐。
  • 瑪拉基書 1:12 - 然而,你們竟褻瀆我的名!你們以為主的桌子是污穢的,其上的供物是可鄙的食物!”
  • 以西結書 44:7 - 你們把脂肪和血獻給我作食物的時候,把身心都未受割禮的外族人帶進我的聖所,玷污我的殿,你們做了這一切可憎之事,違背我的約。
  • 民數記 28:2 -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我的食物供物,作為我喜悅的馨香禮物,你們務要在指定的時候獻給我。’
  • 利未記 22:25 - 也不可從外族人手裡接受這樣的牲畜獻給你們的 神為食物;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會使你們蒙悅納。”
  • 瑪拉基書 1:7 - 你們把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祭壇上,卻竟然說:‘我們怎樣玷污你呢?’你們以為耶和華的桌子可被藐視!”
  • 利未記 21:21 - 亞倫祭司的後裔中,任何有殘疾的人都不可上前來獻那些屬於耶和華的禮物。他既然有殘疾,就不可上前來獻他 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22 - 他 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聖的,他都可以吃,
  • 利未記 21:8 - 你要使他分別為聖,因為你 神的食物是由他負責獻上的;你要把他視為聖,因為我是聖潔的—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 利未記 3:16 - 祭司要把這些放在祭壇上焚化為煙,這是作食物的禮物,有可喜悅的馨香。一切硬脂肪都屬於耶和華。
  • 利未記 3:5 -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放在祭壇燃燒著的柴上的燔祭牲上,焚化為煙,這是耶和華喜悅的馨香禮物。
  • 利未記 21:17 - “你要吩咐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中,有殘疾的人都不可走近來獻他 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6 - 祭司要歸他們的 神為聖,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他們負責獻上那些屬於耶和華的禮物,就是他們 神的食物,所以他們要分別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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